
李连杰
陈可辛日前爆出李连杰、刘德华主演《投名状》的片酬,李连杰1亿人民币,刘德华1600万港币。
我估是拔高了些,李连杰在好莱坞其实是B级动作明星,类似于国内所说的二线明星,当然不是指他在电影中作不了主角,而是说他主演的电影非一线的大制作。李连杰在好莱坞的片酬大约是一千万美金,折合人民币是七千多万,即使在美元贬值没有如此厉害的去年,折合人民币也不到一亿。何况国内导演邀李连杰演出,他会在片酬上再便宜少许。
刘德华1600万人民币估计是差不多,虽说华仔好些年前的片酬便已过了千万人民币,不过因为不是国际影星,不像成龙、李连杰、巩俐和章子怡的电影可以卖到欧美,加之香港电影市场一年比一年差,所以刘德华的片酬难以再往上走,但如果他给陈可辛友情价,那可以肯定不到1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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