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债(上)
2002年,河南省封丘县调研员李正盛在翻看卷宗时,一个父子债务官司的案例让他陷入了沉思。
李正盛:年初看了这个卷宗,看了以后我当时感触很深,为啥这样情况呢?这个老年人赡养案件在法院相当多,作为家庭债务案件这一块很少,可能潘秀礼这个案件在封丘法院我接触的还是头一例。
这个案件的原告是潘秀礼,今年67岁,是河南省封丘县马房村村民。有四个儿子,俗话说养儿防老。如今儿子们都已成家,按说,应该是儿子们孝敬父母,让老两口享福的时候,没想到年过花甲的父亲却把儿子告上了法庭。在潘秀礼的诉讼书上,他这样诉称:我给两个儿子结婚欠下一万多元的外债,现无力偿还,请求法院判定我的两个儿子归还。
潘秀礼:你们当时给他娶媳妇的时候,你到底各花了多少钱,各花了多少钱,反正我都记了底在,当下叫我说我还说不清,老三加起来有一万多,老四反正比老三多一些,比他多两三千块钱吧。
潘秀礼的所在的马房村人年均收入只有一千多元。潘秀礼家也不富裕。他说,他为儿子们结婚所花的钱,大多数都是向亲戚借。
潘秀礼:家里有老底拿出来花,花完了,不够,再去借,借其他的,这么大一笔费用你都向谁去借呀,亲戚,不错的,人家都愿意给你钱吗,那你要去借,说个不好听的,他不好意思说没有,他转转借借他也给你拿点,你这些钱都借了多少家才凑齐的,借了多少家,有十多家。
在这些纸上,记载了从97年到98年潘秀礼为三儿子和四儿子结婚时所借的债务。如今,这些欠条都还没有收回来。那么,潘秀礼为什么在自己没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不简单抄办孩子们婚事呢。
潘秀礼:那你一下子花这么多钱,你自己又没有,你为什么没跟孩子商议一下,少花一些,啥都商议了,现在你跟形势呀,人家都是这样了,都是这样你没钱啦,你没有,唉呀,那你多花一点你为了娶儿媳妇,不管是怎么为难吧,你穷,你不花钱没人愿意你。
潘炳俭:你不花那钱事办不成,你比方说,别人结婚买的这家具买的、那家具,他也想买这么多家具,他买这多家具他必须得有钱,他没钱买不了东西,那就是互相攀比了,互相攀比有这个现象。
潘炳俭,马房村领导,曾任马房村党支书。他说当地结婚花费万元以上的情况很普遍。
潘炳俭:反正根据当地的情况,一般来说,结婚男方一般得花一万元左右,一般有花一万多的,有不到一万元的,一万元左右,一万元左右都花在什么地方,一般都送到女方,她买点家具呀买点衣服。
在马房村,结婚花一万元还属于花费比较少的。花上个几万元举行婚礼的事在当地并不稀罕。因此,对于并不富裕的马房村人来说,结婚借债就是很平常的事了。
潘炳俭:这花一万多,村里每一家基本上都能拿得起这些钱吗,大部分拿得起,个别户拿不起,没有咋办 靠亲戚朋友借去。
俗话说"欠债还钱",既然借了钱,就得还上。然而,如何还这些婚债,就成了每一家最头痛的事。
潘炳俭:这些钱最后怎么还,谁来还,他上面老人有这个能耐的他还,他老人没有能耐叫下面的孩子还, 那孩子们愿意还吗,你一下给借这么多钱,有的愿意承担,有的不愿意承担。
潘炳俭认为婚债还可以由父子商议还债,而有着几十年民事调解经验的胡民更指出,实际上在当地,大多数人认为结婚时花的钱就应该由父母来承担。
胡民:在我们这个地方,由于有这些当地风俗,父母为儿娶媳妇花钱似乎就是理所应当的,即使借了钱也由父母来承担。所以,当潘秀礼希望儿子们帮助还债的时候,儿子们就依然拒绝。
潘秀礼:你有没有跟你的媳妇和你的孩子讲一讲道理,你说我现在确实拿不出钱,你看现在我年纪也比较大了,你讲啥,他不理你你讲啥。
潘丙锋:我说,我按照路走,俺弟兄四个分家,从老大开始分家,我是两间房,还比不上老大的房,我跟爸说了,如果你给我盖三间房,这一万多元的帐我全部给你还完。
潘丙锋以房产分配不均为由不愿意承担债务,而潘秀礼老两口年愈花甲,基本没有偿还能力。面对这些沉重的债务,一生刚强的潘秀礼常常只好默默叹气。
潘秀礼老伴:要是没这点帐呀,他啥事也没有,他也不跟他们生气,这就欠上这点钱,也没欠过别人,他这三天他都在门口哭。
婚 债(下)
无奈之下,潘秀礼想到法律,也许法律能解决自己目前的难题。2000年,潘秀礼鼓足勇气,把自己的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帮忙偿还所欠债务。
当得知父亲把自己告上了法庭后,两个儿子很是不满。
潘丙军媳妇:他那时跟我吵架,他说都不想活了,我说你不想活了才不是个路子,他给你结婚的事办了以后,他说,他也没跟父亲怎么着,现在再到法院去告我,跑去法院一趟又一趟,他说在马房村丢人丢尽了,这是他说的话。
而对于这样的结果,潘秀礼也是很无奈。
潘秀礼:说句不好听,他也是没钱,我也是没钱,这个债务都承担一点。
潘秀礼认为,自己给儿子结婚时欠下的外债,是花在儿子身上,应该由儿子偿还,法院肯定应该支持自己。然而,判决结果却让他感到意外。
潘老汉:我跟胡庭长说了,胡庭长,现在他说没有,他说没有这个法律保护,我欠的债务我还,不该儿子还,(他说)这个钱你是户主,你借的钱归你还,不该他(三子和四子)还。
在判决书上这样写到。根据认定的事实,原告潘秀礼为二被告潘丙军潘丙锋操办婚事向第三者借钱 ,原告是债务人,与二被告不存在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告要求二被告偿还所欠债务,法院不予支持。最后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封丘县法院院长:出于感情我们同情潘秀礼,他确实是为几个孩子结婚欠下了不少的债,现在孩子分家了 ,分门另过,他还不起,对老人值得同情,但是多数同志讨论认为,这个感情不能代替法律,从法律这个角度,多数同志认为,潘秀礼不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他的诉讼请求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院表示对潘秀礼爱莫能助。而当潘秀礼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时,他发现,自己不仅输了官司,而且也失去了亲情。自从有了这场父子官司以后,两个儿子几乎不愿见他。
潘秀礼:现在你跟孩子们就是这次跟孩子们闹了矛盾了以后,关系还像以前吗?那你闹隔阂了还有啥关系呀,还见面打招呼吗?还来看你吗?老三还到这来,老四不打招呼了,不看我,不理我了,连你这个父亲也不认了,那你说咋办,去死呀。
一个多月后,当记者再次来到潘秀礼家时,潘秀礼原来和老四潘丙锋和住的大院子之间,如今已竖起了一堵墙。在这堵墙另一侧的潘秀礼老两口还再为债务的事而发愁。
潘秀礼老伴:早上人家说我,你这借的三百元都五年了,这钱我看不会还了。
我害怕了,俺俩不死肯定会还的,我们说今年卖点麦子还帐,那脸都尴尬得很啦,人家说,人不死帐不烂 ,我没有跟你要过,不要我说也得给。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困境呢,潘秀礼老两口不知道。从事伦理研究的专家对于潘秀礼一家出现的情况作出分析后,认为这是传统观念造成的。
陈英:我觉得老人这样做一方面是出于无奈,因为迫于我们的整个传统,可能周围的人也都是这样,当老人的都愿意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来让子女生活得更好,甚至让自己的子女生活得更好,把自己能承担的责任自己全都承担起来,我觉得这就是一种亲情。
沉重的亲情压的潘秀礼喘不过气来。虽然为了孩子他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然而他给这个家带来的却不是幸福。
潘丙锋: 你觉得现在日子过得怎么样,我这日子过的没有啥意思,我跟你说,啥事我都不想了。
陈瑛认为要理智地对待亲情,不能无限地把它扩大。
陈瑛:中国古代叫着发于情而止于礼,从内心里要有一种道德的感情,充满了道德的感情,对于父母对于子女的爱的这种心,但是也要根据法律,什么东西都要做得适度,既不要过火也不要不及,这样很多问题就能处理得好。
潘丙锋跟我们说,其实,当他看到已是满头白发的父亲时,他心里也很难过,虽然他口头上说不会还这笔债务,但他心里却认为这笔钱他们做儿子的早晚都要帮父亲还上。我们也希望他们父子之间的矛盾能早些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