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铁路总公司长沙车站消息,铁道部近日下发电报,规定学生票限定在寒假(12月1日-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期间发售,其它时间不再发售学生票。
据悉,在普通大(中)专院校、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中、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简称学生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一次学生票。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但必须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院校迁移时同样办理。湖南省民办学校中只有“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与“华南大学(衡阳)”的学生可凭学生证购买学生票。
另外,凡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都将不能购买学生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购买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购买,且不得购买四个同一方向的单程学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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