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法律帮助热线》栏目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要说收获,当然很多。尤其是成为这样一档法制性很强的节目的编导、记者,对从事多年主持人工作的我来说,无疑是一种挑战。常听同行说:法制节目的记者不好当。因为走到哪儿总是和曝光啦、打假啦联系在一起,总是四处碰壁,危险性大,所以没有一个好的心态和承受能力是无法干下去的。但在我看来,除了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外,还得有勇、有谋。不然的话弥足珍贵的镜头便会稍纵即逝。
记得那是在赴江西省采访时的一次经历。当时是为当地一位名叫陈圭水的观众进行法律援助。据陈讲,他的妻子因为用了邻居胡民家的水,而与胡民姐妹及妹夫石显福三人两度发生争执,因不堪忍受对方的恶意侮辱,当场脑溢血发作,送进医院后不治身亡。事后陈圭水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故意伤害的责任,但公安却以种种理由不予立案。之后陈又投诉到乐平市人民法院,可市法院又说立案是镇法庭的事,把他又支到镇法庭,到了镇法庭,镇法庭又说他的案子很难,搞不好要败诉,也拖着不给立案。陈圭水就这么来回奔波了近半年的时间,连案都立不了,更不要说为妻子讨说法了。近乎绝望的陈圭水抱着最后的一线希望,投诉到《法律帮助热线》。随行律师认为:陈圭水一案,死因明确,被告明确,诉讼的事实,理由皆明确,而且又属于当地法院管辖范围,完全符合立案的要求,不予立案就是法院的不作为。得到批准以后,我们和随行律师便奔赴江西省乐平市。
到了乐平市我们并没有冒然行事,还是让投诉人陈圭水自己先分别到市法院和镇法院立案,结果折腾了一个半小时,仍不予立案,这时我们才决定进去问个究竟。立案庭一位叫汪富和的庭长,看过我们的采访介绍信和律师的资格证后,准备接受采访。我们说明来意后,汪庭长似乎有些紧张,再次要求我们出示证件,再次出示后,采访正式开始。汪庭长认为立案是镇法庭的事,而且那儿离陈圭水家近,更方便。随行律师告诉其立案应该是人民法院的职责,受理后再交由法庭审理,这是最高法院的规定,而且市法院离陈圭水家更近。汪又说地方不同,各地有各地的规定,说完便翻腾起来,找了五、六遍也没有找出他所说的地方性法规。正在汪急得抓耳挠腮时,进来一名法警将他叫走。随后一位穿西服的中年男子进来,粗暴地拒绝了采访,并以强行采访为由,要扣留我们的录像带。后来得知这位就是乐平市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张仕超。最后在电话中与制片人几经交涉后,才将我们放行。
然而当我们走出立案庭时,一名法警称张副院长在三楼等我们,说是商量采访的事宜,上到三楼后,却不见张副院长的踪影,并留人将我们看管起来。这时我们才意识到情况不妙。摄像周国勇问我还有没有空白带替换这盘录像带,我立即明白 ,这盘录像带是唯一能证实我们没有强行采访的有力证据,因为老周已将我们采访的的前前后后全部录了下来。老周取出录像带后,我立即装入牛仔裤口袋,佯装上卫生间,溜溜达达到一楼,趁他们不注意,径直走出法院大门,立即找到躲在附近的陈圭水,将录像带交给他,并告诉其拿着录像带暂时躲到亲戚家,等我们与他联系,然后拿了一盘空白录像带重新返回三楼。当时真有一种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感觉。没想到这盘空白带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还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返回三楼后,等了大约一个小时左右,仍不见那位张副院长的影子。在我们强烈的抗议下,看管我们的人才不得不将我们放行。但是走出法院大门100米远时,令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张副院长竟亲自带领着十几名法警追出法院,说要请我们吃饭。我们婉言谢绝,并表明此行的目的就是想来了解一下为什么不给陈圭水立案的真正原因,我们不明白你们为什么会有如此强烈的反映。说完后,我们继续前行。一看骗我们回去的目的就要落空,那位张副院长便不顾上百名围观的乐平市民,在明知我们是中央台记者的情况下,竟大喊我们是假记者,下令带我们回法院,再次遭到拒绝后,法警便开始强行拉我们回法院。摄像老周悄悄地打开了摄像机,推搡中保留下了我们被乐平市人民法院法警非法扣留及被打伤的前前后后,直到这盘带子拍完为止。后来这盘资料带被我们小心谨慎地带回北京,不仅做节目时派上了用场,而且还做了内参片,上呈有关领导。
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有点感慨,如果当初不急中生智换上这盘空白带,不仅我们会被他们诬陷,而且这些弥足珍贵的资料恐怕就只能成为永久的遗憾了。用同行的话说:这些镜头就是做秀都做不出来。
(编导孙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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