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住宅小区的不断增加,因物业管理而产生的纠纷也变的越来越多,据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去年下半年的房地产类投诉当中,物业纠纷已经占到了很大的比例,这其中,除了虚假广告、合同违约、提前收费和物业服务态度差等几类热点问题外,又出现了诸如小区内车辆安全管理等新情况。
停在居住小区付费车位上的车辆被划伤,物业管理部门到底有没有责任赔偿,前不久,北京市的龙先生就遇到了这件事。北京市的龙先生停在小区内付费车位上的私家车被损坏的事就属于此类。
龙先生向我们讲述了他的爱车的遭遇。他说,第一次大概是10月中旬,在前机器盖子和左边侧面被划了两个小道。然后到10月30号早晨,车的左侧又被划了一个大概有将近七、八十公分的特别深的长道,。
龙先生告诉我们,他的车停在小区内马路画出的车位上,每月都要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100多元的停车费,小区内不但有保安,还专门有人负责看管车辆。
按说采取了这样的措施,来看管车辆,应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可就在龙先生向保安反映后的第7天,他的车又一次遭到了暗算。11月7号,龙先生早晨起来开车的时候,看见车的前挡风玻璃和前机器盖和车顶,全是黑乎乎的一片东西。让龙先生没想到的是,弄脏他的车的竟然是一种洗不掉的清漆,在龙先生的带领下,我们看到了这辆残遭破坏的车。随后龙先生只能将车重新喷漆。
有些气愤的龙先生先后找到保安和小区房管站的负责人,得到的答复却是不能替龙先生修车或赔偿修车损失,而只能看在他的车是私车的份上,照顾照顾,给他免几个月的停车费,回到家中,龙先生感到有点纳闷。
龙先生表示:“既然前期你已经做到了,费用你已经收了,那你为什么后期的管理,你为什么不承担起来呢?服务为什么不承担起来呢?我们就是作为住户来讲,我们搞不明白这一点。”
对于龙先生的疑惑,随行律师北京汇源律师事务所的魏晓东告诉他,类似情况发生后,应首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但由于龙先生的车没有上相关的保险,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可以找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第一点,龙先生的车停在楼底下的固定停车位;第二点,龙先生的车按月缴停车费,有停车卡;第三,小区里也有专门人进行看管。从这几个方面综合来看,龙先生跟物业公司之间就这个车辆形成一种保管关系。随行律师同时认为,从龙先生刚才介绍的情况来看,物业部门在管理上是存在着过失的。
律师告诉龙先生,由于物业管理部门并没有尽到保管义务,因此只要他能够证明自己的车是在小区内,也就是在保管期间内发生的损坏,物业管理部门是有责任进行赔偿的。
听了律师的讲解,龙先生告诉我们,他的车受损伤的情况都被写进了小区保安的巡逻日记,从那本日记的记录里,可以证明他的车是在小区内发生的损伤,在他的带领下,我们在保安室看到了这本记录。
对于龙先生的车在小区内受损的情况,这位保安虽有些不情愿,但还是承认了此事。保安告诉我们,龙先生车上的那个七、八十公分的长道是在小区内被划。而被泼清漆那次由于龙先生是下午回来时报告的,所以还不好认定为就是在小区别内发生的。律师认为,不管保安承认哪一次,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龙先生的车至少有一次是在小区内发生的损坏,因此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对在保管期间内发生的这次损失负责。
律师提示:根据《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安的本质工作是做好记录,那么小区物业的职责,又是什么呢?在确认了龙先生的车是在小区内受损坏的事实后,记者和随行律师又来到了这个已经隶属于京机兴物业公司的小区房管站,在这里,负责人给我们找出了北京市关于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196号文件。
京机兴物业公司武圣东里房管站麻泽奎站长说,车辆如发生丢失给赔,划伤的这种情况就是不属于这个规定的范围之内。
车辆丢失就赔,发生损伤,因为没有规定就不赔。这个解释听上去有点意思,对此,律师告诉这位负责人,在北京市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就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来认定。
律师认为,小区物业作为提供停车服务的部门,也应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龙先生支付了费用,他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的时候,可以要求赔偿。
服务提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因接受服务受到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对于律师的观点,这位负责人似乎有着不同的看法。麻站长说,他们执行的就是北京市的文件,北京市物业小区196号文件。如果说将来对物业管理怎么赔偿更详细一点,只能由法律或者北京市定法,或者由小区行业管理上制订更详细的。
在麻站长看来,正是由于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不完善才造成了双方对这个问题认识的分歧,加上他们这个小区属于比较老的小区,各项管理制度都还处在完善的阶段,因此容易出现类似的纠纷,本着解决问题的诚意,他们已经答应为龙先生解除几个月的停车费,而且双方也曾就这件事协商过。但由于条件不同,而没有达到一致的意见,当我们提出能不能再协商一下时,这位负责人拒绝了我们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法规对这类问题的规定,不够细致、全面,出现纠纷后容易引起争论,因此,随行律师魏晓东建议:处理这种情况,证据非常重要,无论是从消费者这方面来说,还是从物业方面来说,证据都非常重要。
律师提醒广大有车的住户,如果您遇到了类似问题,应尽快与小区保安、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确认损害事实的发生是在小区的保管期间,取得充足的证据,这样就能够前大限度地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编导: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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