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的白继祖老人今年64岁,因老伴早逝三个子女也已成家另过老人一个人独自生活,为排解心中的孤寂经人介绍他又找了个老伴儿,没想到却遭到了子女的强烈反对,甚至曾多次把老伴郭明星打得遍体鳞伤。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儿,当子女们各自成家立业之后,未来的日子只有夫妻间相依相伴。如果配偶一方早逝会使另一方陷入孤独,为了摆脱这种精神上的压抑,很多老年人选择了再婚。那么对于老年人再婚老百姓又是怎么看的呢?
通过采访我们了解到,现在大多数人对于老年人再婚表示理解和支持,然而太原的白继祖老人却由于再婚引发了一场家庭战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栏目的记者和随行律师来到太原,在一片工地的工棚里我们见到了白继祖老人和他现在的妻子郭明星。这是一间四面透风的小屋,这两天由于风沙太大,窗户的玻璃被风刮碎了,为了御寒他们点起了电炉子。
记者:“当时您和阿姨结婚的时候您的子女是怎么看待的呢?”
白继祖老人:“不让娶这个老太太。”
白继祖老人告诉我们,他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都已成家另过。家里剩下他和妻子相依为命,1997年的时候妻子因病去世留下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地独自生活。
记者:“您在结婚之前您的子女对您怎么样?”
白继祖老人:“我有钱了就好说,你问他要门都没有。他不给我,我给他行。”
为了生活上有人照顾,1998年的时候经人介绍他认识了现在的老伴郭明星,结婚以后两位老人互敬互爱,白继祖帮人家干零活挣点生活费,郭明星料理家务,生活虽不富裕却也其乐融融,也是一种互相照顾。
郭明星:“老汉对我挺好的。结了婚到现在没有起过冲突。”
没想到他们的婚姻却遭到了白继祖子女们的强烈反对。
白继祖老人:“他们一直就反对,反对我就不理他们。后来就没办法,他们就想办法欺负她嘛,打她,让她走。”
郭明星:“结了婚两个月的时候,他的儿子就打过我一次。还把一只小狗打死举到我的脸上说将来就是你的下场,你就是这条狗的下场。”
老汉就气不过,打了儿子几下。郭明星告诉我们,当时老伴白继祖气不过,打了儿子几下。没想到儿子拿起一块砖打断了父亲的腿造成腿骨骨折,住了三个月的医院。为了能安静生活,他们搬了家。
记者:“您当时结婚以后是住在哪儿呢?”
郭明星:“住在大东关。大东关人家的小子打了以后就搬到幸福巷,搬到幸福巷,这不人家又去打了,又打一次又赶紧搬了家,搬到文庙巷20号。”
记者:“您当时搬到各个地方住去都是租的房子?”
郭明星:“都是租的人家的房子。”
郭明星告诉我们,结婚后他们先后搬了四次家,然而每次都没有逃脱白继祖儿女们的追打。无奈之下他们搬到了老乡开的工地上住进了工棚。然而就在2002年4月11日那天,他的子女们再次找上门来。
郭明星:“上次脱了衣服打的,这次目的就是要脱我的裤子。背心还抓烂了,就脱到这脑袋上。褂子基本上脱下来了就剩下脖子这儿,卡住了没有脱下来,要不上衣都脱了。把我的户口本子相册全烧了。”
记者:“这是谁干的?”
郭明星:“就是两个姑娘小子还有大女婿。”
子女们撕烂了郭明星的衣服,把她打得遍体鳞伤。老人的悲惨遭遇深深触动了我们。
郭明星:“我主要就是追究他们把我的裤子脱了。因为他们侮辱了我的人格了,毕竟我是个人嘛。”
这一点我们在派出所和他们的邻居那里得到了证实。
邻居:“他们正在打架,我把他闺女从门那边推出去,肯定有这回事,这不是虚报的。接到报警以后就迅速出了现场,首先对他的子女进行了警告,但最终要解决根本问题还要通过法院来解决。”
郭明星也曾想过去法院起诉,然而想到他们毕竟是白继祖的子女,不要因为她的到来使父子间产生隔阂。她和白继祖已是夫妻,以后还要一起生活,所以就一忍再忍。面对亲情和暴力之间两位老人该怎么办呢?
我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文规定老年人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他们有再婚的自由,任何亲属和子女都不能干涉他们的再婚和婚后的生活。
随行律师解释说,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而白继祖子女们的行为也已触犯了法律。法律上有规定,暴力干涉这种老年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如果构成了犯罪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随行律师:“从你刚才说的情况来看,你的这些继子女已经构成了暴力干涉你们婚姻自由的行为,如果要是情节严重的话还应当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律师提示: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解释说,白继祖子女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按理说郭明星可以到法院去起诉。然而我们不希望亲生父子对簿公堂,想通过我们的调解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他们的父亲和继母重归于好。同时我们也想听听白继祖子女们的想法,于是 记者和随行律师决定先去找白继祖的大女儿白美菊了解情况。
没想到还没等我们说明来意就被白美菊推了出来,我们在外面等了10分钟白美菊始终没给我们开门,我们只好来到白继祖二女儿的家。然而大门紧锁,显然是姐姐给她通了信。接下来的两天里我们又先后找过白继祖的儿女们几次,每次都是吃闭门羹,使我们调解的愿望再一次落空。
在这里我们的随行律师告诉白继祖的儿女们,我国的《婚姻法》对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规定,就是继父母对继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而且继子女不得歧视和虐待继父母。
律师提示: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我们真诚希望白继祖的子女们可以坐下来和老人做一个沟通,最起码可以谈谈他们的想法。遗憾的是我们没能听到他们的声音,也许其中另有隐情,然而不管父母是否有过错,子女应该耐心讲解而不是大打出手。为了避免我们走后白继祖的子女再来打闹,根据两位老人的意愿,记者和随行律师陪同他们来到公安机关报案。大东关派出所的民警接待了我们。
民警:“家庭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根据咱们《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四款,虐待家庭成员而且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等核实清楚以后咱们下一步就采取强制措施。该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该罚款的罚款。”
公安机关很快帮他们立了案,然而两位老人的心情并不轻松,因为派出所能帮助他们的仅仅是对他们的子女进行拘留或罚款,白继祖担心如果这样还不能缓解他们之间的矛盾那该怎么办呢?
随行律师:“根据现在你们介绍的这个情况,你们的继子女已经构成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你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到法院去自诉立案。”
虽然我们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但为了两位老人能安享晚年,法院也许是解决这场纠纷的一个途径。另外据有关媒体介绍2001年下半年在我国婚姻家庭案件中,家庭暴力事件占总数的53.6%,对此我们的随行律师分析说家庭暴力事件之所以得不到及时遏制,首先是受害人出于家丑不可外扬,还有这是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矛盾,所以不到有关机关进行处理,更加助长了这种家庭暴力事件的频繁发生。对于重新组合的家庭来讲,家庭成员之间沟通就比较少,矛盾一旦发生就容易激化。在此我还希望重新组合的家庭成员之间多加沟通,尤其是晚辈对于长辈来讲呢更多的理解他们晚年的孤独,不要干涉他们这种再婚的行为。相互之间,互相尊重,让大家都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庭气氛。
(编导 高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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