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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屋面积到底是多少》


  吉林市的谢宏女士1999年在市区的繁华地段购买了一间门面房做起了五金材料的买卖。2002年当她满心欢喜地从房地产管理局领到房产证的时候却发现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比合同上的少了将近18平方米,她认为房屋的开发商吉林市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给自己多算了面积,多收了钱。

  谢宏女士:“我们要求那个开发商按产权证上的面积算,就是把多收的钱返还给我们。”

  买房子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可能是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投资,近年来商品房市场不断升温、供需两旺,但是伴随其中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2001年全国房地产投诉案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3.2%,而面积的缺斤短两是近年来投诉比例上涨最快的方面之一,已占到房地产投诉总量的16%。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工商总局等七部委于2002年6月25日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看来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我们的热线记录中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投诉也占了很大的比例,吉林市的谢宏女士在购买商品房时就遇到了面积不符的情况,接到她的电话后我们和随行律师一起来到了谢女士位于繁华闹市的五金店,刚刚坐定谢女士就给我们讲起了事情的来由。

  谢宏女士:“我们是2000年6月14号跟吉林市物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同,购买物华A号楼房间就是外面那个门市房。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建筑面积是52.03,那合同上都有 52.03平米,单价是6200每平米,这是可能是322586块钱,这是一次性付清的。”

  谢女士告诉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地产开发商请了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图纸和刚刚搭起的框架进行了测量,当时测出的房屋建筑面积是52.03平方米,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谢女士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可是就在办理房产证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谢宏女士:“去年我们开始就是陆续办房证了,办房证的时候我们发现就是说房产测绘大队给我们测的面积跟开发商提供的建筑面积有差异,就是房产测绘大队给我们提供的面积是34.215,差异是按我这个房子面积可能是17点多,17.8平米,要是按单价是6200块钱一平米那就是十多万块钱。有了差异之后我们找了挺多部门协商办这个事办不下来,到底现在这个房子多少面积我们也不知道。要是房产测绘大队或者有个权威部门能够把我这个面积就固定下来或者是52.03或者是34.215或者是中间什么值,我们就按那个面积,这得有个公正的(面积),房子在那儿搁呢是实物。”

  正当我们拍摄时其他几位有相同经历的业主也来向我们反映情况,他们说这幢楼周围的门面房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象这样情况买了房子以后这个面积和实际发的这个房产证面积有误差,那么咱们国家对这一方面法律上有没有具体的规定呢?

  随行律师:“这方面呢,国家法律有具体的明确的规定。你比如讲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它第20条规定,误差在3%的,少于这个面积的3%,你比方说你买100(平方)米它其中差了3(平方)米,这3(平方)米部分由开发商经营者承担,那么再少于这个部分由开发商也就是经营者他按照《办法》的规定双倍返还给买受人。也就是说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是国家允许的范围,而超出3%就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责任,而谢宏女士所购房屋的面积误差比已达到34%。”

  随行律师进一步说,合同上对面积误差有具体规定的应按照合同来履行。

  律师提示: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吉林市的谢宏女士在市区的繁华地段购买了一间门面房,但她发现房产证上的面积比合同上的少了将近18平方米,她认为房地产开发商给自己多算了面积,多收了房款。那么吉林市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到底有没有多算面积,多收房款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采访了这家公司的经理张俊杰,一谈起这件事他也是一脸的无奈。

  张俊杰经理:“质量监督局公证站给我们测绘就是重新按照这个楼的销售面积他做了测绘。”

  记者:“当时测的是实地还是图纸?”

  张俊杰经理:“图纸和实际都一起做的。”

  记者:“当时楼盖好了吗?”

  张俊杰经理:“我们是99年的,基本大框都出来了。”

  张经理对我们说,1999年他们委托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图纸和已建好的框架测量了楼房的面积,当时质量技术监督局也是合法的测绘单位,所以他对两个单位测量的数据有如此大的差异也感到很奇怪,张经理表示愿意和业主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此事。第二天几位业主如约来到物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办公室,刚进门一位业主就首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业主:“就是看怎么看待这个合同的问题,这个合同文本对这个咱们所涉及的事情都约束得非常严格。第一个关于面积怎么确定合同有规定,以房地产管理局测的面积为准。第二个出现差异怎么办,合同里有明确规定,是不是?房屋单价不变,这个实际面积按照这个预售的面积进行调整,多退少补,这个里面也有规定。我的意思呢咱们物华就是能不能履行这合同,履行这个合同现在就应当履行这赔付责任。我理解现在就是这个咱们物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是一种违约的行为。”

  记者:“我们在这份《商品房购销合同》上看到双方约定,如果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您觉得有误差的时候应该以什么为准呢?”

  张俊杰经理:“有误差那就按照合同它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办呗。合同上说的是由房地产管理局最后测定,但是现在我想如果是都是按照一个标准测定的不应该出现这么大差错,我们现在对两家都产生异议就是说那个部门给我们测定是这个面积总得有一个正确的。”

  看来张经理对两家测量单位都存有疑问,他希望通过法律仲裁重新测量这些门面房的面积,而业主们急于知道自己的房屋面积到底是多少也同意了这一做法。

  随行律师:“那么消费者方才谈的我认为既合情又符合国家的法律,当然作为经营者、开发商这一方他们提出对这个面积有误差这个矛盾始终没有解决,那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依法进行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

  律师提示: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那么主管房地产市场的政府部门是怎样解决类似纠纷的呢?随后我们又来到了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

  负责人:“我们觉得我们这个测绘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应该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如果购房人和购销双方有什么矛盾的话,发生争议需要我们房地产主管部门配合,或者调查、重新测量,或者重新提出个处理的方法,我们可以协助积极配合,尽我们的责任。”

  在节目即将结束时我们得知吉林市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业主们已经向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重新测量房屋面积,张经理也打来电话承诺公司会按照这次测量的面积多退少补,我们希望业主们尽快地弄清楚自己购买房屋的面积尽可能地挽回经济损失。针对房地产市场日益增多的类似纠纷随行律师提醒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清楚明晰把可能出现的问题列入合同,以便问题出现时有章可循。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导 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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