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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放宽两岸保险业务往来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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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日前核准两岸保险业务往来许可修正办法,进一步开放两岸保险业务往来,包括开放两岸再保险业务直接往来,准许保险经纪人、代理人到大陆设办事处等。这是继2000年3月开放台湾保险业在大陆设立办事处,及2002年8月再开放台湾地区保险业赴大陆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后,台湾当局第三次放宽两岸保险业务往来限制。
目前台湾对两岸再保险业务仍只限于间接往来。在开放直接往来后,台湾保险业与大陆保险业、大陆地区保险业海外分支机构、外商及台湾保险业在大陆地区分支机构等,将可直接以再保险方式,互卖保单、分散风险,对未能到大陆设点营业的岛内保险业而言,同样可以透过这种方式,承保部分大陆保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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