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国家经贸委新设立的产业损害调查局在北京举行了一场特殊意义的产业损害裁定听证会。这次听证会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今年1月1日生效后的第一次反倾销听证会。会上,四川川化味之素、泉州大泉和广西桂元三家公司代表中国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产业,提起了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饲料赖氨酸进行反倾销调查。
中国经贸专家及官员指出,入世后,中国传统产品进入世界市场的出口渠道进一步拓宽的同时,世界其他国家的优势产品也将长驱直入中国市场,倾销与反倾销将是中国企业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制定规则符合WTO相关原则
中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副局长王琴华强调,中国政府一贯忠实地执行国际义务,但是在入世的问题上我们要通过修改或者发布新的国内法律来实施WTO的义务。
专家认为,以合理方法所取得的证据来判断是否反倾销,对某些国家的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并不构成歧视,这是符合WTO相关规定原则的。以往国外针对我国反倾销调查和实施措施时,经常出现一些对我国企业不公平的做法。入世之后,我们作为其成员,既承担了义务,也享受了权利,对任何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反倾销做法,我们都可以去进行争辩,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
据介绍,国家经贸委新设立的产业损害调查局是为了进一步做好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目前工作运行良好。
不仅要勇于打“洋官司” 还要善于打“洋官司”
入世后,中国企业将更加直接面对国际市场,面临的反倾销形势与更为严峻,敢打“洋官司”、善打“洋官司”应该成为中国企业的一堂入世必修课。狼随入世而来,其实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学会与狼共舞,法律、世贸市场面前人人都可称雄。站在WTO门前的我国企业必须从全球竞争的角度出发来制定和实施产品竞争战略,积极应对反倾销已经没有退路。
有关官员指出,反倾销人才匮乏、企业应诉不积极也是中国面临的问题。在中外贸易中,国外对华反倾销起诉不断增多,近年来就已发生479起;而相比之下,我方企业起诉外方的一共只12起,形成了12∶479的强烈反差。我方企业不仅起诉少,而且应诉也不积极,前两年外方向我提出反倾销诉讼中,竟有三分之一案件因无人应诉而造成我方败诉。
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吴岩处长说,应进一步加强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同行业之间应避免恶性竞争。国内企业要致力于合作,争取双赢共赢,防止两败俱伤。不然的话,最终只会落个肥水流入外人田。吴岩提醒说,企业加强自律极为重要,这样才能两手都硬起来。一方面应付反倾销,一方面预防倾销。
背景解读:何谓反倾销?
“把一国的产品用低于该产品的正常价格销入另一国”就是倾销,WTO没有一概地把倾销说成是坏事,所以并不全然反对倾销。
反倾销作为一种被世界各国普遍认可和广泛接受的限制进口的手段,是1948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所确立的原则。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该手段逐步演化成各国保护国内产业的主要工具。据统计,自1990年至2000年全世界范围内发生的反倾销案件达2483件,全球遭致反倾销的产品种类已经超过3000种,因此而影响的贸易量达千亿美元以上。采用反倾销手段的国家也以经济发达国家为主。其中欧盟372起,澳大利亚360起,美国351起,墨西哥176起,阿根廷156起,加拿大155起。近两年来发展中国家有扩大使用反倾销手段之势,据统计,南非、印度、巴西、阿根廷、韩国都较多地启动了反倾销调查程序。发展中国家是反倾销措施的主要目标,有60%以上的反倾销案件针对的是发展中国家。1990年-1999年,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和地区是中国(308)、美国(104)、韩国(171)、日本(121)、中国台湾省(112)等。
反倾销属于一种保护本国企业的条款。世界贸易组织认为如果倾销对进口国造成了实质的损伤和威胁,那就不允许了。所以反倾销就有了保护本国企业的色彩。或者说很多国家是打着“反倾销的旗,行保护之实”。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则该产品被视为倾销。正常价值,有三种方式参照、判断价格是否低于正常价值:①该产品在本国的销售价格;②向其它国出口价格;③成本核算。一般优先①②作为判断依据。倾销的目的是抢占份额,打败竞争对手,从而再获垄断利润。产品在进口国家的价格低于本国价格的差数,称为倾销幅度。WTO规定,当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不足2%,或某国产品的进口量不到全部进口量的3%时,不得提起反倾销要求。只有当外国产品进口对本国企业造成实质损害时,才能提起反倾销要求
反倾销有两种,一是本国产品出口到国外,国外政府采取的反倾销措施;二是国外产品进入本国,本国政府采取的反倾销措施。
倾销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16-17世纪自由贸易初期,英国人为挤垮国外竞争者,就打过倾销牌,牟取过暴利。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维护公平贸易,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有效手段,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其中反倾销使用率最高。在反倾销案件数量日益增长的同时,反倾销调查与裁决所带来的维护公平贸易、保护国家经济利益和产业利益方面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地显现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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