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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最高法工作报告归位正名

央视国际 (2004年03月12日 13:34)

  京华时报消息:据报道,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肖扬院长主要就最高法院自身工作情况作报告,而不是单纯汇报整个法院系统的工作。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首次在体例上做出改革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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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人民法院与同级人大的关系,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向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与地方法院的关系是审判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因此,最高法院工作报告的改革性调整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是“归位和正名”。

  笔者认为,这一改革有助于逐步消除司法行政化倾向,而且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具有强烈的示范意义。由于观念上的障碍和其他多方面的客观因素影响,在我国法院系统一度形成了一种“准行政关系”,其突出表现,除了最高法院代表全国法院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外,在审判业务领域形成了不成文的“汇报请示”制度,在人员管理领域和装备管理方面也形成了自上而下的领导关系。

  最高法院报告的改革向全国各级法院传递了一个强烈信号,那就是各级法院只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上级法院也不应以领导机关自居。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所说,最高法院的报告不可能不涉及地方法院的工作,但我们转变角度,主要从最高法院监督和指导地方法院的工作来讲,避免过去那种法律关系错位、司法职责混淆的做法。

  它看上去似乎只是形式变化,但背后蕴含了深刻的观念转变,即法院角色的回归。这种转变对于加强最高法院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业务指导职能至关重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都应从这一变化中仔细体味现代司法观念的新意。

  总之,最高法院工作报告的改革是一个非常可喜的现象,它标志着最高法院对自身的定位日益准确,对司法权运作模式的认识日益成熟。(李克杰)

责编:刘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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