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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报】永别了“黄宗羲定律”

央视国际 (2004年03月12日 13:37)

  国际金融报消息:我们不会认为当今之世可与“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的剥削社会相比拟,而“黄宗羲定律”,究其本质只是对于历史的归纳以及对于现实的批判,而并不指示未来的必然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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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既然我们已经提出了这样的命题,那就必须掌握其核心之要义,即,加派之害远甚正税

  这是始自中国青铜时代的法令,而它行将废止的消息,却由因特网等现代媒介传及全球———别了,农业税,冷峻的历史再次展露出温存的面目。

  租庸调制、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火耗归公……中国的田赋制度从夏商周一路走来,时至民国仅重大变迁即有八次之多,而每次变革均以“向来丛弊为之一清”始,复以“财取于万民者,不留其有余”终,此“积累莫返之害”因黄宗羲而名,人称“黄宗羲定律”。

  2003年3月6日下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湖北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会议现场表示:“历史上税费改革进行过不止一次,……每次税费合并以后,都抬高了下一次农民负担的门槛,而人们又往往把以前农民税费合并的基础忘掉,认为又是合理的。我想我们不能走“黄宗羲定律”这个怪圈,一定得跳出来。”自此,“黄宗羲定律”天下皆知,并迅速在全国上下引发热烈讨论。

  现在回过头来看,新中国的农业税经四十多年实行而至今日,其不够合理处日见明了:抛开税种本身技术上的问题不谈,农民负担过重已经成为制约三农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经数年跟踪而作出的一份全国性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城乡之间的人均收入比率由1995年的2.8提高到2002年的3.1。如果把医疗、教育、失业保障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居世界前列。

  这显然是一份触目惊心的报告。城乡二元结构,我们说了很多年,如今猛一打量,竟然搞成了“世界前列”,这里面当然有发展中国家迅速起飞阶段的普遍规律在起作用,但显然也与我们长期奉行的工业优先、城市优先的发展战略有关。

  所幸我们欣喜地看到,在统筹发展的思路指引下,三农问题,正以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进入举国一体的新世纪规划,也正因为此,农业税的逐步取消,理应视为大背景下的水到渠成之举。

  而需要指出的是,就在这种良性态势之下,我们断断不可失去对于历史的借鉴以及关乎未来的警觉:

  轻徭薄赋,这是历代开明君主及有识之士反复进行过的强国富民的实验,然而,由皇权社会的特性所决定,每一次的赋役改革,又总会沦为对于以往加征加派合法性的追认,而其一时的并赋简征,又成为下一轮加征加派的起点。如此一来,就形成了这样的定势:改革并减之后的赋税体制,总是要包含以往非法加征的税种和税额;而并赋简征的新税制最终还是不能阻挡加征加派的趋势及其积弊的日甚一日,于是,再开始酝酿下一次并赋简征的财税改革。

  针对这一点,早在唐朝陆贽即在其《论“两税”七弊》中指出:大历中,非法赋敛,“急备”、“供军”、“宣索”、“进奉”之类,既并入两税矣,今于两税之外,非法之事,又复并存,此则人益困穷。

  当然,我们不会认为当今之世可与“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的剥削社会相比拟,而“黄宗羲定律”,究其本质只是对于历史的归纳以及对于现实的批判,而并不指示未来的必然走向。但是,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既然我们已经提出了这样的命题,那就必须掌握其核心之要义,即,加派之害远甚正税。

  很显然,新一届政府清醒地看到了这一点。温家宝总理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承诺:“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又处在一个关键时期。今年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业,支持农业,保护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铮言在耳,掷地有声。正是有了这样全力攻坚的勇气与决心,我们有理由相信,数千年来始终困扰中国社会的“黄宗羲定律”终将走进故纸不复再演,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亦将在“包产到户”后再次于农村兴起新高潮。(葛丰)

责编:刘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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