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亚欧贸易和投资合作问题上的立场和原则
中国在亚欧贸易和投资合作问题上的立场和原则
    1997年9月27日,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吴仪在日本幕张举行的首届亚欧经济部长正式会议上发表讲话,阐述了中国在亚欧贸易和投资合作问题上的立场和原则。

    吴仪指出,“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的形成以及区域经济合作的蓬勃发展,贸易和投资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日趋突出。但亚洲和欧洲间贸易与投资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合作渠道,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

    “由于亚欧成员国之间,甚至亚洲成员国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贸易和投资体制、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所以,亚欧间的贸易与投资合作只有建立在相互尊重、承认差别、求同存异的基础上,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才能取得实际的成果。过分强调步调一致和统一行动是不现实的”。

    吴仪强调,今后亚欧两地区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开展合作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平等互利,相互尊重。在推进贸易与合作过程中,必须考虑到不同发展水平成员国的利益,并在采取实际行动时体现利益均衡的原则。

    “其次,非歧视原则。亚欧成员国在贸易和投资领域采取的任何优惠措施,应该无条件地对其他成员国以及非亚欧会议成员国平等实施。现存的歧视性贸易作法与投资壁垒应尽快予以取消。

    “第三,循序渐进,注重实效。建议先从分歧较少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工作入手开展合作,逐步消除阻碍两地区贸易与投资正常发展的种种壁垒及障碍,最终达到促进贸易发展和资本流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