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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引出的麻烦(2002年8月2日)


  就在上一周,四川成都的卢女士一家碰上了这么一件倒霉事,自家的天花板被来自楼上的水渗透。为这事卢女士还找来了派出所的民警和119的消防队员,可还是难以解决,怎么回事呢?

  成都市的卢女士一家住在锦江区龙舟路的一栋七层居民楼的6楼,从7月16号开始,卢女士发现自己家的房顶有渗水的情况,这让全家人都十分担忧。

  记者从卢女士家对面的楼房看到,七楼住户厨房里的水龙头没有关闭,一直在流淌的自来水就是破坏六楼卢女士家天花板的“罪魁祸首”。卢女士曾向其他住户打听,原来住在楼上的是一对老夫妇,他们早在5月份便外出度假去了,他们的家人偶尔会过来一趟,但是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联络方法。卢女士只好在楼上住户的门上贴了两张便条告急,可是几天过去了,楼上的住户还是不见踪影。无奈之下,7月23号卢女士分别打电话给当地的派出所和119寻求帮助,她认为公安人员很快就可以进入楼上那户人家里,把水龙头给关上,可事实上并没有那么顺利。

  成都市消防支队3中队和成都市龙舟路派出所去都没有进去,因为破门之后,善后的事不好处理,会引起受损害的住户的不满。在再次跟主人解释了之后,他们撤离了现场。对此,尽管卢女士表示了不满,但经过大家一番商量之后,23号当天公安人员还是没有进入楼上住户的家中。

  就这样,公安人员和消防队员到场了,还是没能关上这水龙头,卢女士家的天花板就一直这么被水浸泡着,楼上的自来水也还在浪费着。当地媒体报道了此事之后,有不少热心人还给卢女士出主意,有人建议请公证处做证据保全。可卢女士一打听,成都市公证处说可以应卢女士的申请进行证据保全,但首先要公证卢女士的房屋被水渗的情况,再公证公安人员进入7楼户主家中的全过程,总共大约需要1千元左右的公证费。这下卢女士更心烦了,本身家里就被渗水,还得花上千元钱去做公证,自己也太冤枉了。

  虽然公安机关认为,先找到不在家的户主是最稳妥的方法,可是由于卢女士所居住的小区,大部分居民是来自成都市各个城区的拆迁户,不少家庭的户口还没有正式迁来,所以派出所民警要在短时间内找到7楼的住户并不容易。眼看着自己家里被水渗透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卢女士焦急万分。7月26号中午,在短时间内实在无法联系到7楼户主的情况下,派出所民警和119的消防官兵再次来到卢女士家中,他们还找来几位与卢女士居住在同一栋楼的居民做见证。消防员要从楼顶下降到7楼住户的阳台,然后从阳台进入厨房关上水龙头。在行动中,消防员意外发现阳台的门并未锁死,因此非常顺利地完成了任务,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5分钟,而且没有给7楼的户主造成任何损失。

  成都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觉得:这样做了的后果是,消防队冒了法律上的风险,但老百姓遭受的是实实在在的财产上的损失。

  卢女士的这件麻烦事解决了,像卢女士这样类似的情况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据介绍,从1998年到现在,成都市119共接警出动6万余次,有86%是为了抢险救援,其中就有很多像帮群众取钥匙、关水、关电、关煤气这样和人们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事情。在这些类似的事情中,各方面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如何的呢?在网上就有比较热烈的讨论。

  有一位叫“阿皓”的网民就说:“公安机关明明知道有居民的财产正遭到破坏,可以立即阻止,为什么迟迟不能行动呢?”而另一位叫“小杰”的网民则提出疑问:“公安机关因为关水这样的小事就闯入民宅,这样做合法吗?”就这个问题,我们来听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叶林教授的意见。

  林教授告诉我们:应该说,我们国家现在的法律制度当中,没有对于公安,以这样一种方式直接进入,做出特别明确的一种授权性的规定,说公安机关可以这样做。但是从我们现有的一些民事法律的规定来看,以及从我们维护社会秩序的角度来讲,公安机关应该有这样的一种权力。比如说,刚才我们遇到的这种漏水的现象,它虽然可能不是影响到特别广大的群众的利益,但是它毕竟殃及到或者影响到了周围的邻居。而这种邻居的利益如果不加以适当的保护的话,可能这个损害会越变越大。所以我觉得在这个意义上来讲,公安机关的进入是可以的。

  那如果因为邻居不在家而导致发生了意外情况,损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个人又能不能在公安机关到达之前,先进入邻居的家里做应急处理呢?” 北京嘉和律师事务所 罗茂隆律师认为: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应该是可以进入的,因为这属于一种紧急状态下的进入,进去的时候,应该要注意保全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也要保护人家的利益,比如请人来见证,做一些必要的证据保全,这些是应该的。

  但是,如果说派出所的人或者是119的消防队员,搞坏了人家的门窗才进到人家屋子里,那么损坏的门窗谁来赔?而且事故处理完了以后,谁又来保证他的家庭财产安全呢?”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说:如果真的有破门而入的情况,导致门窗受损,这是消除危险的过程当中,必然的或者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当然由危险源的制造者来承担这个责任,所以在这一点上不存在疑问。但是反过来说,如果门窗破了,那我们可能就会要求公安机关在执行完公务以后,做了有关的文档和记录之后,配置一把锁,甚至可能做一些适当的修复。用这样的办法,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实际上仍然是由危险的制造者来承担这个责任,而且不仅仅如此,你还得对可能对于你邻居造成的损害或者已经造成的损害,还要做出赔偿的考虑。

  其实像住在卢女士家楼上的户主这样全家外出度假,或者是因为其他原因不常住家中的家庭,在城市里并不少见。如果家里长期没有人,碰上收水电费、通煤气、通暖气这样的事情,甚至发生漏水、煤气泄露等意外,而造成了损害他人利益、甚至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故,户主将要负法律责任,赔偿他人的损失。我们提醒您,最好在平时就给所在社区的物业管理留下准确可靠的联系方法,并且和左邻右舍保持一定的联系。而且在您离家外出的时候,应该检查是否关闭好了家中的煤气、自来水、电源等等,大家应该在生活的过程中,彼此合作、相互体谅,去协调解决这类事情,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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