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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抗癌的名义(2003年2月21日)


  一位成都观众给我们打来热线,说成都流行一种称之为海福康之侣的抗癌药品,听说这种药品对治疗各种癌症都有神奇的疗效,可当他去购买时发现,这海福康之侣只是一种保健食品,并不是药品。

  根据这位观众提供的网址,我们上网查询了这种叫海福康之侣的产品,其生产厂家是青岛华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了印证观众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了位于成都市老南门大桥的一家药房。促销小姐告诉我们说这种药卖得好,患者都是一件一件的买,一件十盒,价格是3750元,很多癌症都可以治。

  有这么神奇的功效?可我们从“海福康之侣”的产品外包装上看,它清楚地印着——卫食健字(1997)第644号,这说明它并不是什么药品,只是一种保健食品。而当我们以此来询问促销小姐的时候,她告诉我们说这虽然是保健食品,但正因为保健食品才没有副作用,本来癌症病人的体质就很虚弱,如果给他吃一些强烈的药,可能会受不了。

  一番精彩的解释后,促销小姐还给了我们一张打着产品广告的报纸。上面写着该产品对各种癌症都有神奇的疗效,是癌症患者的福音。如此的吹嘘之词,让人产生了一种错觉:那就是癌症这个人类尚未攻克的难题,仿佛被海福康之侣给征服了。广告还说,这家公司将在某宾馆国际会议厅召开肿瘤临床诊疗与康复经验研讨会,还将邀请“八五攻关课题组”主要成员为首的国内专家与患者进行交流。于是,我们又赶到了现场。

  只见会议主持人宣布今天的两个内容:一是报告会,二是交流。只见现场的不少患者纷纷上前咨询,这些专家们在简单地回答完几句咨询后,都毫不例外的开出了处方:建议服用海福康之侣一个到三个疗程。一个疗程是3700多元,如果连续服用三个疗程就得一万多元。看来,这场研讨会就变成了不折不扣的药品促销会。

  眼看着越来越多的患者加入到购药大军中,记者马上向成都市工商局反映了情况。随即,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刚才还在台上悬挂的横幅,被偷偷地拆了下来,而正在与患者交流的被称为“八五攻关课题组”的专家们也马上脱下了白大褂,躲进了宾馆的房间。我们找到了刚刚还在与患者交流的任青华专家。

  据这位专家说,他的单位在青岛,行医证又没有带,再问,他就让记者跟主办方联系了。根据现场执法人员的检查,这些所谓的专家教授根本不是什么“八五攻关课题组”的主要成员,其中一些是海福康之侣生产厂家的工作人员,还有一些是他们聘请来的退休医务人员。在现场,我们找到了研讨会的主办负责人。他仍坚持说这药能治癌症,只不过是对高分化的癌症来说,它的抑制效果要明显一些,而低分化的抑制效果相对高分化要差一些。

  工商执法人员当即查处了这种以保健食品充当药品销售的行为,并当场责令负责人将全部药款退还给消费者,并发出了调查通知书,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成都的海福康之侣被查处了,但是,作为它的生产厂家:青岛华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他们对自己产品的宣传又抱着什么样的态度呢?随即,我们又赶到了青岛,据了解,该产品并没有在青岛的药店进行销售,只有厂家直销。于是,我们来到了位于青岛市东海路的青岛华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指示牌,我们找到了海福康之侣的销售部,两位专家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并告诉我们,青岛华仁生物生产的这种纯粹的生物制剂是一种食品,我们又拿出了一份当时的宣传资料,上面对该保健品的癌症的治疗效果做了大篇幅的介绍,并明确指出海福康之侣对所有的癌症都有效。此时的专家说是按保健品来宣传,但明确告诉大家此保健品能达到药的效果。

  然而,国家对此有明文规定,按照我国的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而食品广告也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所以,这个海福康之侣可以说是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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