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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黑暗何时结束(2003年7月29日)


  我们曾播出过很多由于楼与楼距离近,而引发的各种麻烦事,比如说,湖北的一栋居民楼就离一个市场很近,抬眼就能看到别人方便的情景,而北京的吕大爷也把对面的楼告上了法庭,只因为对面的楼离自己太近了,对面的人,能把自己家里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还有,在山西大同,一些住在平房里的居民,被八米远的楼房挡住了阳光,在黑暗中等待了2年,而我们今天要告诉你的是,沈阳的10户居民被一幢平房挡住了阳光,两楼距离不到一米,而在下面的节目里我们将看到,在沈阳有十户居民,在终年不见阳光的房子里,一住就是十年。

  7月20日下午,我们来到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11号居民楼,正是小雨过后,天气放晴,阳光格外明媚,可当我们进入一楼四单元2号马淑亭老人家时,却发现这里在大白天居然也是漆黑一片,不开灯,很难看清屋内的摆设;今年72岁的马淑亭老人看着屋里屋外泾渭分明的黑白两个世界,心中就会涌起说不出的酸楚。

  她说,在出门进门,如果不开灯根本就看不着人,所以她们白天都在街上呆着。

  为什么室内的光线这么差呢?原来,在紧临这栋居民楼的北面,还有一排高约5米的平房,将马淑亭等10位老人居住的一楼遮了个严严实实;老人从家里伸出手臂几乎可以摸到对面的墙壁。

  据居民们介绍,他们都是10年拆迁后被安排到这里居住的。入住时,他们发现一楼采光不好,就找过当时建楼的关东集团要求调房,但是没有成功,只好无奈地住进了这种终年难见阳光的房子,这一住就是十年。十年来,由于室内光线太差,不断有老人在自己家中摔倒骨折,78岁的杜玉华老人曾两次在白天跌倒在自家的屋里,摔断的胳膊至今仍隐隐作痛。

  “住进楼房里,活在黑暗中。”这句居民们常常用以自嘲的话,听起来却有一种别样的沉重。住在二单元的王秀英已是80高龄,她的家是这些住户中的“重灾区”;如果不是南侧窗户透进的一丝光亮,在屋里很难分辨出白天和黑夜。去她家串门的人经常会有穿错鞋的,老人现在倒是十分留恋以前住在平房里的日子。

  屋里难见阳光,但总开着灯也让老人们感到承受不起。齐梅兰老人给我们算了一笔经济帐:尽管她已经想尽了办法节约用电,但每个月的电费都在100元左右,比正常采光的楼上用户每月要多付30元左右的电费。这样计算下来,一年就是多付三、四百元,十年就是三、四千元。

  两幢楼距离那么近,甚至近到伸手可及的地步,稍有常识的人都该知道,这样的房子是不适合人居住的,那原来这幢楼的规划是怎样的呢?平房跟他是什么关系呢?这不适宜居住的房子为什么就住进人去了,而一住就是十年之久呢?

  我们从沈阳市城市建设局了解到,根据《沈阳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规定》,在沈阳市二环内进行住宅建设时,建筑间距不得小于六米。而现在这排平房与居民楼体相距不到一米,这显然是违规的;那么,它们最初的规划是什么样的呢?我们来到了沈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从这张图纸上,我们可以看出,这排平房与楼房的一层最初的设计是连在一起的,用途是“商业网点用房”。

  王华峰是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他说,这排平房是一个违法建筑,但具体查处要找区里的季斌。

  他所说的季斌是沈阳市沈河区建设局工作人员,我们找到季斌,希望了解为什么平房与楼房分开了?为什么楼房的一楼又变成了居住用途?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局长助理季斌说,这是开发公司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没有按规划审批的要求进行建设。到现在这个项目还没有验收。

  那为什么10年了还没有验收呢? 原来,开发公司没有提出验收的申请,建设局也就没有对这栋违反规划的楼进行验收。但是, 一个十年里都没有通过规划验收的建筑,居民们怎么就住了进去呢?季斌解释这是当初的管理太乱,监管不力。

  监管不力的后果就是,开发公司将原本应该连在一起的楼房一层和平房分开了,将楼房一层变成了居住房,而将平房部分的产权转给了沈河区商业网点办公室,并且,这排违规平房居然还拿到了产权证。沈阳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解释说:他们是按照有关政策根据商业网点办公室提供的“商业网点建设承担书”和“代建商业网点移交书”才给沈河区商业网点办公室发放产权证的。

  沈阳市房产产权登记发证中心主任张立杰说,他们就依据这两个东西就可以给产权人发证了。至于这个房屋是不是违规建设,则由沈阳市商业网点办公室它自己本身就应该知道违不违规。

  我们又来到沈河区商业网点办公室了解情况,沈阳市沈河区商业网点办公室工作人员吴东旭说,他们是根据市政府有关商业网点配套的政策来执行的,前期的手续都是由开发公司来办理的,他们是建完以后接收过来的。所以,前面的情况不清楚。

  规划部门说开发公司没申请所以没有验收,商业网点办公室说自己不清楚但却给办了产权证,就这样,原本应该是商业用途的楼房一层住进了居民,违规的平房拥有了合理身份,于是,一层十户居民在没有阳光的日子里生活了十年。采访中,有关部门认为,当时的开发公司关东集团应该承担改变规划的责任,但我们在沈河区建设局了解到,关东集团早在几年前就倒闭了,现在要解决这个问题难度更大了!

  季斌说,这个问题是开发公司造成的,应该由开发公司来解决,可现在开发公司解体了,把这个包袱甩给政府,政府也需要资金,想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来解决,估计至少要130万元。

  130万元,应该由谁来出?十年前的违反规划积累到现在,无论以谁来说都是一个不轻的负担,可是在十年前,开发公司违规建房时,有关部门为什么就不能来现场看一看,及时查处呢?

  不知道沈阳的这些居民还要在黑暗中等待多久,但愿他们能够早日过上阳光灿烂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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