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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法出新规(2002年11月22日)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的各地都根据当地的情况制订了相应的《消费者保护条例》。从明年的元月一号开始,修改后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就将实施!其中与消费者最为密切的,要属赠品一样受法律保护和个人信息将获保护了。

  每次到商场购物,有“赠”字的商品,总会吸引大家的注意,赠的就相当于我们拣了个大便宜。但是,这赠送商品赠的都是满意和开心吗?

  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的宋女士,碰到的事情听起来让人苦笑不得!打开赠品却是空盒,不知道这是商家的促销手段,还是送货人的疏忽所致!南宁市刘先生在将赠品拿回家后,发现所谓的赠品照相机就是小孩的玩具,而赠送的T恤根本就不能穿。如果你发现你的赠品有质量问题,你会怎么处理呢?

  通过随机采访我们发现,虽然赠品有时会出现问题,但是消费者的态度基本上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肚里咽!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商场和消费者总是认为赠品是不受保护的。现在上海市新出的条例已经有所变化,那么消费者在拿到赠品时将得到什么样的权益呢?

  上海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向我们说明:经营者对附赠的商品或者服务必须要说明一个承诺,按照承诺来履行。另外,必须要把这个商品或者服务,纳入国家对商品一般化管理里面去,比如这个商品属于三包的,那你经营者有义务对这个商品进行三包。

  看来上海的消费者碰到赠送商品时,可以毫无后顾之忧的放心购买了。如果发现赠品有问题时,也终于可以直起腰板声讨说法了。

  说到购物,现在商场经常会为顾客办贵宾卡,拿着贵宾卡去商场购物消费者我们通常会觉的非常有面子。但是我们在办理这样的贵宾卡时,都需要填写一些我们的个人资料,比如说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这小小的一张表格上几乎填下了我们所有的个人资料,实际上不仅办理贵宾卡、会员卡等卡片时要填写个人资料,我们在定机票、住旅馆、去医院、找工作等等许多的场所都需要填写自己的资料。当你填写这些资料的时候,你真的那么放心吗?

  现在就有很多的投诉说自己的个人资料被人泄露了,他们的个人隐私也越来越多地被侵犯。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的时代,无论走到哪里,我们的个人资料都有可能随时通过各种的方式纰漏。可是当我们填完个人信息后,我们有什么权利呢?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钰告诉我们:任何经营者,如果利用了他人的资料,就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作为一种经营者的义务,我们把它明明白白地规定在法规当中,它起着两个作用,一个要求经营者自觉地遵守这个条例的规定,第二是给消费者一个提示,这是对他权利的一种维护。

  到明年元旦,上海市的新消条实施以后,如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经营者泄露,那么经营者将对其造成的不同后果,承担相应的经济和刑事处罚,上海的消费者也可以理直气壮的去告他。

  我想其它城市,也希望有这样的法规颁布,为此我们的记者专门采访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秘书长董京生。董先生认为上海的消费者是比较幸运的,他们有了一个具体法规来很明确地保护消费者,其它地方的消费者,也可以依据民法通则所做出的原则规定,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上海的消费者是幸运的,不过我们也可以看到其它城市的地方消协和立法机关,也在不断的修订地方法规来更为有利的帮助消费者维护权益。除了消协等政府机关的努力之外,消费者也应该拉起维权的手,从自身做起,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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