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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暴力说“不”(2003年8月6日)


  最近,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项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决议中明确提出,“反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至此,我国已经有十五个省市出台了“反家庭暴力”的相关法规、条例。那么,为什么那么多省市竞相出台相关法规呢?法律究竟如何介入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能否走出暴力的阴影和传统观念的束缚呢?

  刘女士在北京一所著名的高等院校读书,毕业后认识了一个年龄比她大12岁的教授。刘女士与他相爱并同居了。

  同居到第二年3月份的时候,刘女士感觉身体不对劲,就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当时,那位教授说自己正在读博士,让刘女士拿八万块钱就走人。

  刘女士感到十分的伤心,她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正当她沉浸在痛苦之中还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时候,教授却突然告诉她要和她结婚,手足无措的刘女士选择了火速结婚,就按照教授的要求在领结婚证的两天后去医院打掉了已怀了三个月的孩子。可就在打掉孩子的当天,教授便对她吐出了心里话。

  教授说,只要打掉了孩子,他就不用承担责任了。然后教授准备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现在他一分钱不用花,而且对前途事业也没有影响。

  刘女士流产时曾大出血,出院时尚未痊愈,丈夫的话无疑是雪上加霜,使刘女士的病日益严重,一个月后便因腹部积血过多发展到子宫穿孔,浑身抽搐,无力行走。然而即便如此,她也没有得到丈夫的关心和同情。

  挨打成了刘女士的家常便饭,这更加剧了她的病情,内伤加外伤,再也没有一个好的时候了,刘女士是换了一家又一家的医院。

  但刘女士对这些,谁也没有给说,一直都没有跟同学说,给父母跟任何人谁都没说。她觉得自己是一个有文化的人,不能把这样事告诉别人。对于自己的遭遇,刘女士不但羞于启齿,也没有留下自己被打的有力证据。然而她的丈夫却向法院起诉离婚了。而且被判离婚了,原因是教授跟法院说,刘女士已经失踪了,他给法院提供了三个假手机号,法院怎么也找不到刘女士。

  无奈之下,刘女士选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却发现无法以家庭暴力控诉她的丈夫,因为她没有证据。

  其实,即便如此,刘女士还是可以通过其他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关专家介绍,受害人可以请求公安部门按照《治安处罚管理条例》,给施暴者以一定的行政处罚。在民事上,《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可以作为受害人诉请离婚的法定理由。如果严重的家庭暴力还会构成犯罪,首先可以考虑虐待罪,如果情节和后果已经超过虐待罪的范围,还可以按照杀害、杀人来处理。

  刘女士目前正通过法庭起诉来向她的丈夫讨回一个公道,而当前像刘女士这样遭遇家庭暴力的人还不是个别现象,我们这里就有一个全国妇联的调查数字。

  据上报到全国妇联的数字显示:2001年全国到妇联来投诉的家庭暴力的个案是26万件,到2002年达到了36万件,上升的幅度提高了28%还要多;从调查数据最后的分析来看,有16%的女性反映他们曾经被配偶打过,有14.4%男性反映他们打过配偶;调查还涉及到公安、司法等相关法律机构,这些机构有三分之一的基层负责人把家庭暴力列为当地妇女权益受侵害的突出问题。

  有关专家认为,家庭暴力现在反映的个案在上升,不完全体现这种程度在强化,而是体现了公民、社会。特别是妇女本人,维护自己权益意识的提高,也是我们法制进步的一个表现。

  虽然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制正在进步,但传统的家庭观念还在影响着这些受害者走出家庭暴力阴影,据统计70%-95%以上的家庭暴力受害者都是妇女,她们当中的许多人都把家庭暴力当成一种家庭隐私而难于启齿,女性如此,男性也不例外。

  家住东部某沿海城市的郑先生多年以来一直在经受不幸婚姻带来的痛苦。

  郑先生说,虽然婚后他一直包揽所有家务,洗衣做饭,但即便这样,他和妻子之间还是摩擦不断,他的妻子总是对他又咬又掐又拧。一次,郑先生要烧开水喝,他的妻子非要用来洗头,郑先生让她用热水器,他的妻子就拿开水烫他。

  郑先生如今已经和妻子分居,他一直不愿意把自己家里的事情向外人讲述,但最近他开始求助于律师和媒体,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孩子。

  在我们的采访过程中,一提到孩子郑先生就泪如雨下,分居后孩子和妈妈住在一起,郑先生和孩子见面成了一件难事,一年多的时间,和孩子的相聚寥寥可数。

  郑先生说,现在每当看到别人一家三口幸福美满的样子,他就会忍不住伤心,这种精神上的痛苦比以往肉体的折磨更让他难过。

  郑先生说,他曾经有过与妻子拼命的念头,但冷静下来一想,这样会对孩子伤害更大,他希望不管大人怎样,都不能伤害孩子,他希望孩子在健康的环境里生长。

  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研究中心主任荣维毅介绍说,像辱骂、遗弃、不理,甚至贬低,说你没有价值什么等等都是属于精神暴力。据国外的一些研究,精神暴力的伤害不亚于身体暴力,也就是肢体的暴力,如果肢体暴力不是那么特别严重,打一下就好了,但是精神上受到的伤害是永远的,就是说比较难以愈合的。

  在采访中,记者很明显的能够感受到目前郑先生对女儿的那份割舍不下的情感,如果不是因为想和孩子见上一面,也许他会把自己的经历永远埋在自己的心里。据一项统计数据表明:现在,我国只有不到50%的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公害,而在国外认为家庭暴力是公害的占到了90%以上,有一部叫《刮痧》的电影,里面就讲到了这样一个故事:

  爷爷给孙子刮痧,在孙子背后留下了几道红印,结果被人们认为是家庭暴力,父亲面临着被起诉的局面,当然虽然人们发现这是一起误会。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误会,但是我们从中看到:在国外,人们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和那种强烈的公众参与意识。那么现在国内外解决家庭暴力的主要途径是什么呢?

  家庭暴力,特别是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问题在70年代就已成为世界上的一个热门话题。目前世界上已有44个国家和地区有了专门禁止家庭暴力的立法,并对反对家庭暴力的理论及对策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究。

  而在我国“反家庭暴力”也是首先从立法开始的。自90年代初,特别是95年中国主办“世妇会”提出家庭暴力问题以来,迅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00年6月,由中国法学会主持的《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正式开始启动。三年多来,这个项目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做了大量工作,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网络组织已初步建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明侠说,通过这样一些活动来达到推动我们国家的有关于反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措施以及国家立法工作的完善。让人们认识到,认识到家庭暴力不是私事,家庭暴力是一个公害。

  事实上,家庭暴力不只存在于夫妇之间,在有的家庭,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孩子和老人,父母和孩子之间,我们来看看的小张羽遭受的暴力便来自于他的父亲。如果说刘女士还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向她丈夫讨回公道的话,那么对于一个还受着父亲抚养的孩子来说,就面临着法律与亲情的两难选择。

  小张羽经常遭受父亲的毒打,左手伤残,脸上也被火钳烫了一个大伤疤,为此,他出逃到外地,乞讨为生。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他又回到了父亲的身边,虽然有关人员对父亲进行了教育,但小张羽的眼里依然充满了恐惧。但是,小张羽唯一的监护人就是父亲,不回到父亲身边,他能去哪里呢?

  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研究中心主任荣维毅教授说,这是家庭暴力和社会暴力之间复杂的一个点,是非常难处理的。比如说夫妻之间,把丈夫给抓走了,然后妻子的生活来源可能就没有了,所以妻子有的时候,虽然不愿意忍受暴力,但是也不愿意丈夫被抓去处理。这恰恰说明家庭暴力不是法律一种措施可以解决的,它需要全世界的各种的方式,比如说法律援助、庇护所、援助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疗单位等等。

  有一句话叫“清官难断家务事”,虽然家庭暴力已经不仅仅是“家务事”,但是由于它的特殊性使法律介入家庭暴力还真会遭遇尴尬。反家庭暴力需要受害者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参与。目前在我国除了反家庭暴力庇护所之外还有一些新的机构也参与到反家庭暴力的行列中来。

  北京市丰台区铁营医院是全国首家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定点医疗机构。在铁营医院五层,有一间布置的非常温馨的“诊室”,这里就是“受害者救助中心”。如果遇到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医生会把受害妇女请到这里,在治病的同时,还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机构。

  从受害者救助中心成立以来,已经有200多名妇女在这里得到了帮助,医院对其中72名患者做了完整的介入和分析。现在, 像铁营医院这样的社会救援机构已经逐渐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第二个家园,许多受害者从这里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吴翠苹就是其中的一位。  

  自从有了第三者后,吴翠平的丈夫就变了一个人,经常毒打吴翠平,丈夫的暴力,终于让吴翠平走上了法庭。95年,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法院做出了判决他们离婚。

  离婚后的吴翠平,在自家楼下开了个早点摊,原本想着日子从此能平静下来,可是风言风语却总是放不过这样一个刚离过婚,就出来抛头露面的妇女。满肚子的苦水,只能埋在心里,而此时心爱的女儿,在学校又受了委屈,吴翠平再一次面对内心崩溃的边缘。那段日子,吴翠平开始失眠了。

  吴翠平这时想到了妇联,她开始隔三差五的就往妇联跑,把自己的苦闷倾吐出来,渐渐地,吴翠平想通了。她说,她不需要任何人来替她指指点点,自己要有自己活的生活方式,如果走不出去,就永远在那个阴影里面,永远痛苦、郁闷,如果走出来了,就海阔天空。

  让大家知道自己的经历,吴翠平不为别的,就是想让那些已经不幸的人,能尽快地从家庭暴力的阴影中,走出来。

  在采访吴翠平的过程中,最让记者感动的就是她面对生活的那分勇气。这也许就是您在拒绝家庭暴力过程当中最需要的。其实,命运就掌握在我们每一个人的手中,无论是何种情况,都要请你记住:任何人都不可以用家庭暴力伤害另外一个人。在人格和尊严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面对家庭暴力,如何保护你自己?

  ●在遭受暴力时,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安全。

  ●被打伤后一定要去医院就诊,留下必要的受伤证据,并到法医门诊进行伤情鉴定。

  ●把你所遭受的家庭暴力告诉你最信任的人。

  ●在遭受暴力时,尽可能让邻居听到。

  ●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到妇联、社区等机构寻求帮助。

  相关救助机构热线电话

  ●全国妇联权益部咨询热线:010-29899199

  ●北京市丰台区铁营医院医疗咨询热线:010-67646101

  ●北京大学妇女法律援助中心:010-62635318/62566337

  ●红枫妇女热线:010-64033383

  ●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法医门诊:010-68668183--8283

  ●《中国妇女报》社权益部:010-661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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