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内蒙古给人们的印象是蓝天、白云、绿草和蒙古包,人们过着田园诗式的游牧生活。现在情况有了很大变化。“九五”期间,内蒙古城镇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区城镇化率达到42.7%,城镇人口所占比重高于全国水平。
推进城镇化建设是西部大开发题中应有之义。这不仅是因为产业布局的调整,要求更多的农牧民从土地和草原上转移出来,从事工业和服务业生产,而且意味着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的重大转变。
因此,内蒙古把推进城镇化作为“十五”期间全区5项重点工作之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经验表明,以中心和重要城市为龙头,发挥其辐射作用,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为此,内蒙古提出要以呼市、包头的整体实力带动城镇化建设,合理扩大乌海、赤峰、通辽、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及其他城市的规模,做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实践证明这个思路是完全正确的。
现有城镇化建设上规模、上水平,靠什么?内蒙古立足改革,着眼发展,提出要建立以财政投资与社会多元筹资相结合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体系,加快公用事业市场进程。同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加快市政公用事业价格体制改革,使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能够体现市场供求关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内蒙古城镇建设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但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相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内蒙古的城镇建设一定会更快地推进,而城镇化进程也必将为内蒙古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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