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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论坛》:商人红顶(2月27日播出)

央视国际 (2004年02月28日 00:25)

  CCTV.com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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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谁都知道一个道理,官是不能用钱来买卖的。但是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一个民营企业家交了足够的税,给当地经济做出了足够多的贡献,是不是就可以相应地奖励给他一个乡长、镇长,甚至县法院的副院长来当当呢?这算不算一种权钱交易呢?今天我们演播室就请到国家行政学院的刘新瑞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董科用教授。

  在河北省清河县多少年以来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如果一个民营企业家连续三年纳税够100万的话,他就可以拿到一个副科级的官来当当,在2001年的时候这个标准提了,到600万,连续三年纳税600万,他可以得到这个官。根据记者调查,到现在为止,清河县一共有10名乡镇企业家担任了像县劳动局的局长、副局长,还有县法院院长这样的职务。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推理的话,600万可以当个副局长,那要是一千万就能当个县长,交个五千万就能当市长,要是中国首富,那我还能当国家主席呢。这种逻辑能不能行得通?

  董科用:按这个逻辑推下去,按这种做法做下去,那将产生非常大的问题。我们整个的,不但是经济秩序会发生混乱,我们整个政府秩序都会发生混乱,官和商是两条路,官和商不能合在一起。自古如此,国内外也是这样。

  记者:但是当地组织部门是这么看的,因为我们这个地方是小地方,想从大城市引进人才不容易,所以我们就地取材,当地就有才,所以我把他直接拿到政府部门里面来,让他发挥作用。比如说在河北省有一个县,就是因为一个企业家做得很好,让他当了副县长,他就带动了这方面的经济发展,使得这方面的盈利成为县财政的四分之一的收入,应该说跟您刚才说的目标不相悖离,怎么不可以?

  刘新瑞:首先这里面有一个法制的问题,我们办任何事情得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和政策来做,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不允许公务员经商,公务员的身份就是做公事的这种身份。

  记者:但是条例规定是不准公务员经商,没有规定商人不能当公务员。

  刘新瑞:结果是一样的,公务员不能经商,目的是防止公务员利用公权力为自己牟取私利。你现在从另一个渠道进入公务员队伍以后,仍然是一手拿着公权,一手搞着私企,最后的结果仍然避免不了你用公权为自己的私利服务。结果是一样的。

  董科用:我觉得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该承认,这样的纳税大户都是一些人才,都是很好的经营人才,也确实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了很大贡献。600万不容易,1000万也不容易,连续三年很不容易,但是有一条要注意,经营人才能不能就成为很好的公务员,这是两回事。因为我们作为公务员,国家对他的要求,对他的素质要求,对他的行为准则和作为一个经营的商人,是不一样的,因为作为经商者,作为企业家,行为准则目标是什么?首先一条是营利,是利润最大化,如果说他不追求利润就不是一个好的企业家,但是作为一个公务员,他的行为准则应该是什么?应该首先是依法行政,应该是为老百姓办事,应该追求的是社会的公平公正,这样的话,两条准则不是一样的,因此这样如果说一个经商经营得很好的人,同时又去承担了公务的职能,这里面可能就会发生一些行为上的冲突。

  记者:说到公务员什么人能当,前一段时间我们也议论过这个话题,因为有些地方说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当,自考生不能当,还有种种非常苛刻的条件,在对那些普通群众,当公务员的时候有那么多苛刻的条件,为什么对这些纳税大户,反而这些条件好像一下子都不存在了,只要有钱就能当?

  董科用:纳多少税这个是应当做的,分内的事。你经营就要纳税,经商就要纳税,税收制度这是很严格的。依法纳税是对的,纳多了税是应该有奖励的,那是另一种奖励,而绝不能用官位来奖励。

  记者:对于这种现象当地还有一种说法,我们之所以这样做,要把纳税大户吸引到公务员的队伍里面来,是作为对他们的一种鼓励,是一种奖励,因为只有让他们进入公务员的队伍,而且是做领导,才有很好的鞭策力量,让他们能够继续去纳更多的税,不知道两位怎么看?

  董科用:我觉得这是不是有点像咱们过去说的学而优则仕,这回变成商而优则仕了,好像我们把公权的职位当成了一种可以随便赠与和随便拿走的东西,我觉得这是错误的。

  记者:但我们看这个现象,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徐冠巨他又是政协副主席,同时也是一个很成功的民营企业家,他这种现象,和我们今天讨论的像河北省清河县的这种现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董科用:我觉得最关键的不一样的地方是两个职位的性质不同。

  刘新瑞:这个不一样,他(徐冠巨)是当时民营代表的一种思路,就是说我们国家实际上实行的是代表制,代表制最早应该说是马克思提出来的,他说公民要选派他的代表进入政府来管理国家。这个代表是反映民意的,不是长驻在政府里主持政府工作的。现在是已经把企业家变到政府里面来当了副县长、法院的副院长,劳动局长,已经主持这个工作了,这跟纯粹反映民意是不一样的,我们现在的人大代表里也可以有企业家,我们政协里也可以有私企老板,因为他们只是一种反映意见的机制,然后集体研究做出一个恰当的决策,而不是具体地管理国家。这个是不一样的。

  记者:您说的这两个角色是不是永远不可能真正统一起来,还是说有可能在某些人身上就能够统一起来。

  董科用:我们不排除在有个别人身上能够统一起来,就说有一段时间他去经商,然后有一段时间从政,或者从完政又去经商,这在国外的很多政治家也可以看到。但是有一个前提,不能同时,我们不可能这个人同时又是商人,同时又是政治家,私权利公权力在同时的话,一定发生冲出。而且发生冲突的时候怎么处理,我们不能相信人是神仙,人是圣贤,一定会发生冲突,这个冲突的时候,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他有没有可能完全站在公权力的角度,这两个是冲突的,公权力和私权力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往往很难去处理这个问题。

  [观点] 一个人如果既是商人又是政治家,公权和私权发生冲突时怎么办?人不是圣贤,他会很难处理。

  记者:有一个这样的例子,在安徽省潜山县有一个民营企业家,他既是这个企业的董事长,又是兼任了这个县的副县长,由于他的企业在年内马上要上马一个蚕茧缫丝的新项目,然后他就马上以县长的身份发出一个规定,说所有县里养蚕户,你们不能把你们养的蚕茧卖给县外,必须得把这个资源全部归我用。我觉得这个命令,我如果是当地老百姓的话,我就特别混乱,我是把你的命令当成一个董事长发的,还是当一个副县长发的。如果你作为一个董事长,我作为一个老百姓完全可以不听,你企业凭什么要求我,但是如果这个人同时又是一个副县长的话,我就得考虑考虑了,他说的话有可能是一纸政令,老百姓会非常混乱。

  董科用:我觉得你说的这个例子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就说明刚才我们讲的这个,作为一个企业家和作为一个公务员,特别是有一定职务的公务员,一个地区的、一个方面的领导,他的行为上如果公权私权发生冲突的时候,他有些时候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做出一些可能会有损于经济发展,而不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事情。市场经济要求的是开放的市场竞争的,他作为地方的官员,也可以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名,实际上可能会保护了自己的利益。过去我们的公有企业很多没有效率,原因之一就在于这个时候没有人去负责任,或者说没有人能够真正想把它搞好,现在反过来还是靠官员的角度来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这里面其实也有更深层次的问题。

  刘新瑞:在改革的初期的时候,我们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允许了政府的一些部门办企业,甚至打着为民谋利的旗号,比如我们曾经提出过小政府大服务的口号,推广了有些省有些县里面的办公司的经验,当时办的很多公司,我记得其中像教育局办了一些笔记本生产印刷和卖书本的公司,结果弄得学生不用它的笔记本,检查的时候就不合格,你上市场买别人的笔记本就不行,这明显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这实际上是对市场的一种破坏,而不是对经济发展的促进。

  记者:我看了记者的调查,其中提到这么一个例子,也是河北省清河县,当地一个硬质铝合金的个体户,因为他完成了连续三年几百万的纳税任务,所以他先后被奖励到县工商局当副局长,县法院当院长助理,直到2002年当上了副院长。我就在想一种情况,假如他当副院长,他管的领域,恰好有一个企业跟他的企业发生经济上的纠纷告到法院来了,在这时候他屁股往哪儿坐?他是向着自己企业,那他肯定对自己企业有利,但是他名声就坏了,他要不向着自己的企业呢,名声保住了,但是企业就完了,他怎么进行选择?

  刘新瑞:我们的制度设计,不能把人都想象成雷锋,都是上帝,都是天使,我们的制度设计,当想为私的人不能让他在这里钻了空子,你现在恰恰是给他留下了这个空子,甚至给他行使这个公权力去谋私,打开了方便之门。

  记者:是不是奖励了他当这个法院副院长,实际上也就是奖励了他这点权力?

  董科用:我觉得一方面是奖励,也可能一方面是害了他。因为如果这样做了,他在处理公和私的时候,没办法,那可能将来从某一个角度毁了他了,因为他没有做好这件事,他在整个社会的声誉会下去,如果没做好这件事,声誉会下去的话,反过来可能他最后企业也做不好,因为真正想做好一个企业,实际上做人是非常重要的,社会声誉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这样把能人企业家摆在了一个很尴尬的地位上,所以这个可能最后不是奖励,反而是坑了他。

  记者:我们再假设一个更极端的例子,现在像河北省清河县有十个左右的企业家都在政府任职,假如出现这样极端的情况,有一名民营企业家,他的职位在政府里面的职位是一个劳动局的副局长,另外一名民营企业家当的是工商局的副局长,假如他们的企业发生纠纷了,这算怎么回事呢?是算政府官员之间的斗法,还是算企业之间纠缠不清的利益关系?老百姓会怎么看?

  董科用:我觉得老百姓会非常糊涂,觉得搞不清楚了,到底我们的政府是政府,还是企业,是私营企业还是公有的政府,这个现象制度建设上造成了非常大的混乱。

  刘新瑞:归根到底,还是涉及到我们的政府究竟是干什么的。我们把政府建设成一个什么样的政府,它在社会上起到什么作用,还是回到这个话题上来。我过去曾经说过,公权公用,私权私用,公私分明,国之大幸。相反不这么做的话,公权力跟私利吊在一起,这个国家就完了,这在政治学上都是经过反复研究不证自明的真理了,可是我们现在犯糊涂了。

  董科用:改革20多年了,我们实际上一直在定位什么呢?定位我们的政府。我们一直在定位我们的政府。过去我们政府是大包大揽什么都管了,后来我们政府认识到了,说企业我们不要管了,我们应该管我们自己管的事情,市场能管好的事情市场去管,所以有政企分开。到了今天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现象,我想另外一个角度可以看出,地方政府有时候为推动自己的地方经济的发展,饥不择食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结果从长远来看一定不会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还会有损于经济的发展。

  刘新瑞:认识这个事情我觉得也有一个过程,我们国家在以前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发展,政府部门办了一些企业,但是后来考虑到这里面弊病很多,因为政府办了企业以后,第一不能促进市场的公平,它利用公权力为自己的企业服务了,第二它办的企业往往是获利不够,浪费很多的资源,所以中央根据这个情况,特别是看到了它带来了一些腐败的东西,下令严禁政府机关再办企业,把它分开。你现在不顾中央的三令五申,从另一个角度又回到了原处,这是很危险的。

  [观点] 我们的制度设计要让想谋私的的人无法钻空子,然而把官当成“奖品”恰恰为那些企图以权谋私的人打开了方便之门。

  记者:一个企业家做得非常好,对他的奖励一定要用我让你当官作为奖励吗?如果说一个官员是要服务于老百姓的话,怎么可能说拿一个服务的职位去奖励他呢?说明官这个东西含金量还是很高的。

  董科用:我觉得说得很对,这里面有一个很深层次的问题,我们可以好好想一想,为什么说经商做得好了,给你一个官,而且假定的前提是你做了官了,就能推动经济发展了,当地经济发展了,这是为什么?这确实说明我们的改革没有到位,没有完全到位,就是说我们的经济仍然是一种政府推动型经济,这个官会办企业经济才能发展。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我们的改革还没有到位,政府的定位还不准确。

  刘新瑞:小平同志提出来在中国搞市场经济,实际就是想依靠社会的力量,依靠公民的力量,让大家都动起来,把经济发展起来,这是发展经济的根本的大思路。如果这个思路我们都不敢肯定的话,甚至我们背道而驰的话,那我们还不是从市场经济往回倒退吗?

  记者:纳够了一定的税作为一种奖励能够得到一个官位,这和买官卖官是不是一个意义上的不同表现?

  刘新瑞:这跟过去历史上入粟拜爵有一点相近,当然也不完全一样。因为入粟是给国家交的另外的贡献,现在税收是正常的贡献,而不是另外的,这个还是有点区别的,但是总的来说是交给了国家,然后国家给了他官职,跟买官卖官还是有一些区别。另外一层意思,我们要注意到,它发展下去,要导致买官卖官,因为清朝最后的结果是拿这个钱给国家国库,然后变成自己当官,最后行贿也当官,混杂了很多不称职的人,而且很多不法之徒,这样的话这个国家政权就要变了

  董科用:我觉得它可能从最后结果上表现为,老百姓看来都是买官卖官,你们怎么把我们给你们的权力当东西卖出去了,当东西奖出去了。这里面也可能还有一点点差异,我们说的买官卖官往往是一种个人行为,通过行贿受贿把职务给了一些不法分子。我觉得这两者之间还有一定的差异。

  记者:我们再来联系去年以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我们再做一个现象的归纳总结,有一种现象说,岸上的官员纷纷下海,比如说前段时间去年比较有名的温州市有一个副市长吴敏一,他是辞了官到上海一家企业任职,这是一种情况。现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海里面的商人纷纷要上岸。两位怎么看这两种完全不同的趋势?

  董科用:我觉得这个现象在市场经济中是不可避免的,不要觉得很奇怪,如果说一个官员做了官,慢慢他觉得不愿意做官了,他可以离开官员去经商下海,但是这是有规则的,你到哪儿下,下什么海,这是有规则的,不是说原来我负责交通厅,好,下去之后当交通公司的老板,这是不允许的,这有一个回避的问题。但是你不能阻碍,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说我作为公务员做了一段时间当了一段官,我不愿意当官了,我去经商,不许我经商,不行的,规则在于你不能够直接相联系,这是一条。所以你不能阻碍人家的职业发展中,人家不愿意做官了,而且相应的责任你原来负责的部门,你不能去,这是规矩。另外反过来,我们也不能阻碍经营得非常好的企业家来当官,因为这也是我们应该吸引一些能人当官,为大家服务,但这里面关键点是他不能同时,他绝不能同时又是官又是商,这样的情况下一定会出现问题。

  刘新瑞:商进到官里面来,应该说也是允许,但是你得按照官的选拔条件和选拔的正常渠道,按照程序一步一步进来,当进来以后,你就不能同时兼有企业家的身份,你做官你老老实实地做官,你不能又做着官又经着商,那不行。

  记者:总而言之一句话,在水里的你要想上岸,就得彻底跟水脱离关系。

  刘新瑞:而且按着程序上岸,不能因为我纳了税就上岸,那在公务员条例里是没有的。

  [观点] 无论是官员经商还是商人当官,都必须通过正规的渠道和严格的程序,不能亦官亦商。

  记者:一个现代政府的底线应该是公私分开,政经分开,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如果连一个民营企业也是公私不分政企不分的话,那么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很难去分辨,这个既是老板又是官员的人,到底是为他自己的企业在服务,还是为人民的政府在服务,纵然地方政府有千条万条的理由,但是绝不能以牺牲公正去换取发展。

责编:赵玮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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