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舆论:修宪昭示政治文明 将促经济发展
央视国际 (2004年03月10日 16:02)
新华网消息:近日,香港媒体评论人大修改宪法,认为修宪昭示中国政治文明进步 ,将激励经济进一步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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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汇报》9日文章:修宪体现国家政治文明的进步
今次修宪,不仅适应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标志着国家政治文明的进步;而且体现了中央新领导集体执政为民、立法为民、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开明、开放、与时俱进的施政作风。与国际接轨,是这次修宪的一个鲜明特点。“保障人权”有望通过今次修宪首次写入中国宪法,这是一件非同寻常的大事。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既是为了推进中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中国在国际人权事业中进行交流和合作。宪法修正案草案中将“戒严”修改为“紧急状态”,也是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这一切,都显示今次修宪重视与国际接轨,体现了中国法制建设开明、开放、与时俱进的时代特点。
香港《大公报》8日文章:修宪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王兆国副委员长就宪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他表示,修改宪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宪法和法律是中共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修改宪法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此次修宪将对中国今后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意义十分重大。
香港《大公报》8日文章:紧急状态立法是人权保障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今天在所作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并将制定的《紧急状态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在一个国家出现紧急情况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非常手段去处理,来恢复秩序,从根本意义上讲是为了保障人权。如果紧急状态不纳入法制轨道的话,行政机关在采取特殊手段时,很可能会滥用它的权力,在紧急状态下也可能会侵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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