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政府要依法行政 人大要加强监督
央视国际 (2004年03月12日 09:38)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 “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的这段话,在代表委员中引起热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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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俊国代表说,随着这几年立法工作的逐步完善,人大对政府行为的监督逐渐向深度、广度推进,有效规范了政府机关行使职权,维护了人民的利益。但应该承认,人大对政府机关,对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还比较乏力。对政府而言,人民赋予你的权力,不履行好不行;对监督机关来说,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监督不到位,也应该承担失职的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赵炳辉热盼着今年7月1日的到来,那一天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将开始实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觉得带来的一个最能看得见的变化就是,过去政府管理事务、处理社会各种矛盾和问题是以发‘红头文件’的形式进行的,是一种行政命令,今后‘红头文件’可能就会少了,‘红头文件’将被法律条文代替,这在中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赵炳辉说,行政许可法给他印象最深的就是减少审批。因为,审批制度改革了,就给那些想利用权力谋私利的人减少了机会。
全国政协委员李利君指出,当前一些地方、部门行政效率低下,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行政执法效能的监督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建议建立与国情相适应的行政效能投诉、考评制度。罗益锋代表提出的13个议案中,涉及立法的就有12个。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6年的经历使他感到,在人大对政府进行的监督手段中,立法是最为切实和行之有效的,立法可以使政府在一项公共事物中的角色和责任更加明晰,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越位干预,并且在追究责任时有据可查。
王宗璋代表建议,在目前监督法出台条件不够成熟的条件下,全国人大应就法律规定的监督手段和形式具体运用,制定一些操作性强的规定,以利各级人大履行好监督职责。
杨贤足委员表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要靠法律这个有力武器。作为公检法机关,要用好这个武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要不断完善这个武器,作为政协要多提意见、建议,共同监督好这个武器。
& 专题:2004两会
责编:范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