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两会特别节目:“两高”说法
2003年中国法院系统出了两件轰动全国的腐败大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岐因受贿,双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继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此高级别的法官受到刑事处罚,建国以来实属罕见。
记者:去年给大家印象很深就是麦崇楷的案件,这样一个位置的法官,居然最后是这样一个结果,我相信不但是对法官一种震撼作用,更重要是对老百姓感到很意外,你怎么看待这起案件?
曹:在这个问题上我想作为我们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在这个问题上始终要有非常清醒的认识。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对反腐败斗争,我们必须坚持不懈的,坚定不移的抓下去,决不手软。
记者:怎么样防止这一类现象再度发生,因为法官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有没有什么具体的做法?
曹:具体的做法,从自律机制上,最高法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从防范机制上,我们公布了法官的回避制度,包括规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通过流程管理进行制约;从惩戒机制上,我们规定了法官法的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法官的违法审判追究制,违法执行责任追究制;在监督机制上,我们规定了一系列制度像法官的警戒谈话制度等,包括我们要求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我们要求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记者:但是我也听到有人在抱怨,法官的待遇太低了。
曹:这个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的改革中进一步加以解决。但我想作为一个法官,恐怕在思想上还要有一定的准备。 我今天我做一个法官,我就不可能要求我去拿律师那样的报酬,即使在国外,当然国外法官的工资、薪水比我们要高,但是国外法官同国外的律师相比,他的差距仍然很大。我想作为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官,一旦你选择了这个职业,你就应当有一种牺牲的精神。
记者:您也当过教授,现在也是法官,方便透露一下您的待遇吗?
曹:我过去是在大学当教授,当大学校长,相比较而言,大学的待遇要比当法官的待遇要好,应该说是我现在法官工资的几倍。我现在的待遇,我可以讲,总共加起来四千多块钱。
记者:但是法官他也是人,他也生活在社会当中,我很想听听您是怎么处理这些问题的,有没有因为案件找过您呢?
曹: 我不瞒你说,有时候可能同学、朋友或者哪一方面,会向你反映一个案件,也会说一些比较中性的话,如希望能够依法处理。最简单一个要求,希望你把我这个材料转到有关部门,请他们秉公办理。这个话看上去也不错。也没要求为我徇私,你按照程序办。但对我来说,就是一种考验,他是我的同学,我的朋友。我们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不能私自转材料,不能私自打招呼,尤其我是处在这样一个岗位上,我把我的同学、我的朋友的材料转到哪个部门,并说请你们秉公办理,承办这个案件的法官会怎么想,他会不会想因为是院长的同学、朋友,是不是对我明示还是默示了什么?本身对他是一个考验,其实更大的考验是对我自己。
记者:实际上一边可能是亲情朋友,一边是你的职业、你的理想。
曹:是。我觉得这是一个法官职业基本道德,是对法官素质最基本的要求。最高法院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在这条上做了明确的规定。我想社会上现在,包括法院系统少数法官有的时候发生问题,我想恐怕还是主要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处理好。要学会拒绝,而且要学会拒绝诱惑,学会孤独,学会痛苦,学会清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