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体:全国人大释法有助香港政制健康发展
央视国际 (2004年03月29日 17:34)
新华社香港3月2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将审议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后,香港媒体发表评论认为,人大释法具有充分的宪法和基本法依据,可以澄清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对于消除各界疑虑,平息争拗,凝聚共识,保障政制健康发展以及抓住机遇振兴经济和改善民生,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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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汇报》29日的社评说,香港各界人士认为,由于宪法和基本法都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权,香港终审法院也明确认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主动行使释法权力,所以人大释法是依法办事。各界人士还指出,人大释法有助把香港政制发展纳入基本法轨道,是依法治港的重要举措。基本法是香港的根本大法,只有基本法得到全面和准确的贯彻实施,香港法治才能奠基于坚实的基础之上。良好的法治,是香港保持优越投资环境和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保障。
《香港商报》发表社评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合法、合宪、合乎“一国两制”的,对香港政制发展的探讨不仅没有喊停,而且是雪中送炭,有利于减少争拗,确保民主发展有序地更稳更好进行;而反对和抗议释法,制造对立,散布对中央和特区政府的不信任,既无理据,也不符合法治精神,结果只会拖慢香港民主发展的步伐。
《大公报》在题为《“反对人大释法”毫无道理》的社评中指出,相信随着释法程序的展开和完成,社会上部分人对释法的疑虑很快可以消除。法律解释不会超出法律条文容纳的限度,离开基本法附件一、二的有关规定,对人大释法的意图和内容做出误导性猜测是没有必要的。
《东方日报》29日转载原香港上诉庭法官廖子明题为《香港特区应避免被演变成一个政治化体系》的文章。文章指出,香港的政制发展与民主实践幅度,不能游离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普选的时间表更不可以西方概念为依据。一些所谓的民主派人士打着“民主”的旗号,漠视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给香港铺设的安排,无事生非、危言耸听地误导市民。所谓民主派内的资深法律界人士刻意混乱基本法有关条文,漠视国家观念,颠倒黑白、说三道四、小题大做,是为一己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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