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递:我国高级别行政官员开始出庭应诉
央视国际 (2004年04月02日 19:28)
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 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的态度开始发生变化,从出庭应诉人员的身份情况看,已由委托代理应诉、低级别官员应诉向高级别官员出庭应诉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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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内蒙古金穗工业食品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局行政答复一案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常务副局长范汉云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出庭应诉。据法院介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明确表示以后凡是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被告的行政案件,都将由下属职能局的领导亲自出庭参加诉讼。
2日开庭审理的案件源于“雪花粉”之争。据法院介绍,2003年1月,国家粮食局给河北省粮食局批复,认为“雪花粉”作为一种与特定品质相联系的面粉,众多企业已经生产、销售多年,获得了全行业和市场的认可,应当作为面粉的通用名称加以确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11月就国家粮食局关于申请将雪花粉确认为商品通用名称的函作出答复,认定内蒙古金穗工业食品公司在“面粉”商品上享有的“雪花”商标受法律保护,但是内蒙古金穗工业食品公司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雪花粉”“雪花面粉”文字。原告内蒙古金穗工业食品公司认为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粮食局的答复限制和剥夺了其享有的“雪花”商标专用权利,遂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两被告的答复。
北京市一中院副院长李新生告诉记者,由于该法院辖区内有国务院各部、委、办及直属局等48个中央国家机关,占国务院部委办级行政机关的65%,其中63%已涉及行政诉讼,因此其受理的行政案件呈现出被告级别高、社会关注度高、审理难度高的“三高”特点。
李新生表示:“行政机关官员出庭参与诉讼是非常必要的,一是增强了行政官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可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具体落实;三是可以借此途径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行政机关由原来的消极对待到现在的积极应诉,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和法治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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