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原创] 为何连代表议案也敢敷衍
央视国际 (2005年03月10日 13:19)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专题:2005年两会
9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在北京团会议上批评了少数部门敷衍代表监督和议案、建议、意见的问题。他表示,今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凡是交办给“一府两院”的代表议案,部门主要领导必须签字。(3月10日《京华时报》)
于均波代表所批评的“少数部门”,毫无疑问是指北京市的某些单位。其实,这种现象绝非北京市一个地方存在着,而是具有普遍性的一个现象。正因为敢敷衍人大代表议案的部门不止一家,才促使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为什么一些部门连代表议案也敢敷衍?
敷衍,为的是“了事”。“了事”,为的是摆脱纠缠。少数部门之所以敢对代表议案的监督敷衍了事,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在个别部门看来,人大监督不具有强制性。基于这样一种认识,这些部门自然以为,代表的议案不论规格高低(全国的还是省市级的),不过是个形式而已,不回复不行,认真回复似乎也没这个必要。这显然是隔门缝看人,低看了人大代表的议案。换言之,在对代表议案敷衍了事的部门负责人眼里,人大代表又不是行政领导,脸色稍微不好看,当下属的就得诚惶诚恐,跟着领导“难受”。设想一下,如果代表议案的提交者刚好是本部门的顶头上司,这样的议案还会被这些部门敷衍吗?不但不敢敷衍,恐怕早奉若“圣旨”,严肃整改了,根本不至于冠冕堂皇地草拟几句话,把议案当作皮球“踢”给人大。
少数部门连代表议案也敢敷衍,反映出代表议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以及究竟监督的是哪个部门,缺乏必要的透明度。缺乏透明度的代表议案,最大的负面作用是让被监督者不当成回事,反正你的监督是不公开的,我们的回复也是保密的,敷衍无非是合乎监督的程序正义,让人大和代表无话可说,反正你们没办法直接挑出我们的毛病就行。结果可想而知,随便列出几条整改意见,从字面上表明已经接受了人大监督,尊重了人大就行。
此外,一些代表议案被敷衍,和人大对议案处理结果没有公示也有很大关系。假如各级人大每年定期对本年度人大代表的议案落实情况予以公示,由社会各界再度审查、核实,至少,通过这种方式,那些敷衍了事代表议案的少数部门,数量只能更少了。不为别的,因为一旦公众不买账,人大要求这些部门“召回”自己的答复,回去再行改正,想必这些满不在乎代表议案的单位断然不至于不把议案当回事了。然而,即便于均波代表在这次全国“两会”上批评敷衍代表议案的时候,也没有点名道姓指出究竟是哪些部门在蔑视代表议案。给少数部门留面子,失去的必然是人大代表和代表议案的面子,实在是得不偿失。
什么时候代表议案的监督成为一种刚性监督,成为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敢怠慢的“圣旨”,什么时候敷衍代表议案的现象才能绝迹。(作者: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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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英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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