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原创] 反腐败,也要改革开放
央视国际 (2005年03月14日 14:02)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专题:2005年两会
“温总理报告中强调,坚持以改革推动各项工作,抓住了问题的关键。”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委书记杨信代表认为,反腐要善于用改革这一有力手段。(3月13日《人民日报》)
腐败,使社会矛盾日渐尖锐,社会冲突日益频仍,社会稳定遭遇挑战,也使经济生活受到许多不利影响。清末至民国的政府,都因腐败而丧失了统治的合法性。为此,反腐刻不容缓、势在必行,为彻底遏制腐败,我国也一直致力于寻找得力有效的对策。值此两会之际,再次提出改革,可谓是大势所趋。
“探河穷源,剥蕉至心”。孤立地就腐败谈腐败,很难从更高的角度超越腐败本身,找出问题的实质。仅囿于一党之兴亡,一朝之更替,犹如有树无根,有花无果,也难以收效。只有认清腐败发生的历史根源,认清腐败的历史影响,方可在惩治腐败上对症下药,治标更治本,也可为改革提供更便利的手段和方法。
考察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其宗法家长制、官僚本位体制和“官本位”文化,本身就是滋生腐败的制度性根源。历史上常用的“严刑惩贪”与“道德自律”这替换两手,都因缺乏长期性和灵活性而显得滞后乏力。而由于历史的惯性,尽管新中国建立了全新的社会政治体制,封建的官本位体制在今天的制度上依然留下了深刻的痕迹,腐败问题依然困扰着中国文明。“腐败现象之所以滋生,主要原因是我们的制度上有漏洞,而改革就是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堵住漏洞,使制度产生自动运行的‘免疫力’。”因此,历史和现实的深刻启示是,必须从制度改革上寻找出路,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积重难返的腐败问题。
非但要有决心改革、下大气力改革,还要善于改革,也只有善于改革,才能使改革得以顺利实施和推行。遏制腐败的合理制度的建立,必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欧盟议会的政治学家乔治?舍普夫林提出目前有三种腐败模式:1.庇护人――庇护对象网。其中又可以分为“扩大了的传统家族网”、“共同经历网”和最常见的“共同利益网”。2.“官僚作风”:官僚机构的不正当的职能行使。这与计划经济无法臻于完善是联系在一起的。3.第二经济。三种腐败模式的启发就是,促进有针对性的改革。
笔者以为,要完成改革,必须做到:首先,明确划分“官”、“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要确定政府官员所拥有的可随意使用的控制权;加大保护个体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其财产权和收益权不受任何第三方的任意侵犯;实行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同服务职能区分出来。贪污贿赂蔓延的根源就是职权混淆,滥用职权,进而导致弱势一方与强权进行权钱交换。反腐败的关键就是割断权和钱的联系,使民间个体同政府主体处于透明的关系交往之中。其次,要重视政府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再次,在一些具体做法上,可直接借鉴国外的有效做法,持开放心态,采取“拿来主义”。比如,为了抑制贿赂,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现在都允许中止贷款,如果受援者无视腐败;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反腐败机构,加强会计责任;制定监督和惩罚胡作非为的官员的程序,提高反腐败工作机构的效率,进一步增加反腐透明度。另外一点,就是要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加强民主监督制度。比如制止跑官买官,只要人大充分发挥作用,对赐官、卖官者加以有效监督查处,跑官之风自然会戛然而止。如果能够进一步将局部任命制改为选举制和考核任用制,也会更好地克服任用干部问题上的腐败。
显而易见,没有革命式的彻底改革,就消除不了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政治原因、和社会历史原因。因此,必须把反腐纳入改革规划之中,从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司法等领域全面加大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通过民主、公平、法治原则的有效贯彻,使各项管理权力得到有效的分解和相互制约,逐步堵死产生腐败的漏洞,抑制腐败发展的势头。而今条件已基本具备,也被中央高层看准了,这就需要进行大胆的改革,在改革中寻求完善和改进的办法。(作者:郭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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