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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 台声明岂能影响我法律之尊严

央视国际 (2005年03月16日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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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关注《反分裂国家法》

  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极高的票数表决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台湾当局“陆委会”就坐不住了,慌忙发表声明,完全无视这部法律的宗旨和内容,恶毒歪曲这部法律“已经片面改变台湾现状”,是要“以非和平方式处理台海问题”,为“随时随地武力侵略、并吞台湾开出空白支票”。这纯属别有用心的误导和歪曲,其目的在于欺骗台湾同胞和国际舆论,再次挑起两岸对立,为“台独”分裂势力制造事端寻找借口。其实,无论怎样声明,都不能影响《反分裂国家法》的尊严!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立法程序启动后,得到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普遍支持和拥护。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体会议,在没有一张反对票的情况下,以空前的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说明制定本法律,充分反映了13亿人民的意愿,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就是遏制日益严重的“台独”分裂活动的需要。近几年来,由于“台独”分裂活动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威胁到台湾海峡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了两岸关系的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为了遏制日益严重的“台独”分裂发展势头,维护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完全必要的。这部法律,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把我们党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也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从而更加有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有利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法就是法,法就有法的尊严。《反分裂国家法》就是包括台湾2300万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都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法制的基本原则。如果还有人胆敢藐视法律的神圣和尊严,就坚决依法惩处。就是要按照《反分裂国家法》第8条第2 款的规定,采取非和平的方式及其他的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地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也不管他有什么外力干涉。正如温总理讲的那样:解决台湾的问题纯属中国的内政,不容外国干涉。我们不希望外国干涉,但是也不怕外国干涉!(作者:黄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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