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崇春:个税调整不搞一刀切 税收面前不分穷富
央视国际 (2003年03月10日 19:52)
CCTV.com消息(记者晓旸 刘鑫隆北京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杨崇春今天(3.10)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再次遭到围堵,面对记者抛出的连珠炮般的问题,杨崇春委员作出了沉重的应答。
记者:您对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刘晓庆税案持什么看法?
杨崇春:社会上现在闹得厉害,名人、高薪收入等等。但我认为重点不在于是不是名人,偷税漏税不是在哪一个阶层里,并不是说收入高的偷的多,收入低的偷的少。有不太懂的,无意之中偷税漏税,也有专门想办法逃税的。现在的工作重点,还是通过掌握大量材料来作出判断。
记者:有人提出要对富人进行有区分的征税,您赞同这种做法吗?
杨崇春:我不太赞同这个看法的。因为超过800块钱就征税,超过的部分多的就多交,少的就少交。怎么区分穷人富人?什么叫“穷”?800块钱以下也叫穷啊!这要看在什么地方,超过的800的都是纳税人。不过现在超过的多了,是不是人人都交了,我看也未必。但通过工资条,有工资记录,一律采取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基本上没有落下的。
所谓漏的部分,可能就是除了工资收入,他还有第二部分、第三部分收入。对于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有的就算不清楚,所以我们应该采取多种方法,除了代扣代缴,还采取自己申报的方法,用多种方法把这部分收回来。但是对“富人”单独征税,我是不太赞成这种提法。
记者:但是现在一些民营企业、私企的老板,他也许就根本不把自己的工资做进去,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杨崇春:这些企业主都应该自己给自己开工资。现在一些企业主自己的花费转移到了企业成本当中,这就减少了企业所得,所得税也减少,这样是很不好的。企业主要把自己的工资明确,明确以后的所得是合法的,才会受到应该保护。你个人的消费只能从自己的收入支出,如果算到企业头上,从财务制度上也是不允许的,所以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是必需的。集体经济的税收去年还占52%,合资的、外资的也占相当的比例,其他的,也就是包括这些雇佣制企业的仅占10%。
记者:对800元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线是否应该做出调整?您本人建议多高比较合理呢?
杨崇春: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通盘考虑了,比方说,怎么征?是综合征收的、是单向征收的、税率是多少,国家税务总局有一个报告,有研究出来的东西,但具体数字,我还不好说。800块钱是二十年前制定,现在在沿海城市、发达地区就显低了,在内地、西部地区,可能就显高了,所以不能在全国搞一刀切,收入水平不一样,所以改革的话,有一个幅度好一点,比如1000-1500,在这个范围里根据各地经济水平、物价水平来定。比如象北京这种地方,就可以定得稍微高一些。
记者:现在个税调整工作是否有难点?还有多久能完成?
杨崇春:现在个税调整工作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困难。不过,因为牵涉的方方面面,还有修订这个法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考虑比较周全,这样拖的时间比较长。湖南税务所已经报上去了,至于执行,我现在还不清楚,但对这个问题大家的看法比较接近了,所以没有什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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