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城市对民工应先予后取
央视国际 (2003年01月21日 11:53)
中国青年报消息:不学“城市规矩”甭想就业,郑州外来人员就业新规定引起争议(详见1月20日《中国青年报》)。争议在预料之中,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出的“新规定”,真要实施起来,实在太一厢情愿。诚如当地专家所言,违反市场规律。
首先在于文件起草方对当前侵犯民工权益现象主要成因的判断有点儿想当然——是民工的综合素质不高使然。如此判断,我不敢苟同,相信绝大多数的读者也不敢苟同。
基于以上失之偏颇的判断,文件起草方想当然地以为,只要对进城民工进行半天以内关于劳动法律知识、安全知识、治安知识和市民道德规范等内容的培训,民工素质就能得到提升。
事情要真能如此简单倒好了。实际情况恰恰是,非也。殊不知,民工融入城市劳务市场,在市场中学习生存技能,逐步适应城市生活,说到底,是个“市场过程”,而非行政培训过程。这需要相当的时间积累,决不是通过半天的培训所能达到的。不管起草方的初衷如何,都只能算一厢情愿。
其次,还在于要政府想以此“提高用人单位使用民工的成本,配合城市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
这里,用人单位使用民工的成本,不属政府劳动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用人单位用工成本高低,受市场劳动力供求关系左右,由劳动力市场说了算。
规范外来民工就业,劳动管理部门的确负有责任。这个责任在不同的时期各有侧重,就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在于维护民工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严厉查处拖欠克扣民工“血汗钱”的无良企业和老板。
为城市失业人员就业创造条件,当然也是劳动管理部门的职责所系。但是,这与单位使用民工的成本不存在直接联系,更无必然联系。若有意无意地以抬高民工的就业门槛来“配合城市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其指导思想本身就出了偏差。
都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可在某些特殊的场合,针对特殊的对象,政府就该提供“免费的午餐”。譬如,对进城务工的民工,在他们上岗前,劳动部门免费组织他们学习劳动法规、安全知识等等。
这样的培训为何必须免费进行?其直接原因至少可以罗列如下两条:
第一,大批民工进入一座城市,将使得城市内各行业(产业)的用工成本呈现总体下降,直接为城市创造更多的GDP,为城市政府增加更多的税收。政府在税收增量中切出一小块用于提高进城民工的素质难道不应该吗?
第二,城市政府为提高民工素质所支付的岗前培训费为一,而政府由此所得到的回报肯定远远大于一。因为民工的整体素质提高后,将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产值,政府的税收相应水涨船高。
退一步说,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如今的市场经济时期,中国农民的付出与回报都是极不对等的,正因为“不对等”的长期存在,农民才成为中国社会困难群众最多的群体。因此,无论如何,城市的政府都不该在他们刚踏进城市大门“立足未稳”之机,就掏他们的口袋。甭管其间的理由是什么。
不要把大批民工进城当做城市的包袱。对于一座城市,对于城市中一些吃惯了大锅饭的市民,对于城市中旱涝保收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民工们身上所特有的那份忍辱负重的韧劲,那股吃苦耐劳的精神,难道不是城里人所特别缺乏的吗?
对于他们,城市应当欲取之、先予之。即便做不到先予之,我们也实在没理由先取之。郑州市的“新规定”要到3月份才正式实施,我希望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慎重考虑“不学‘城市规矩’甭想就业”这一条。(鲁宁)
责编:李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