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我眼中的县人大代表选举
央视国际 (2003年02月17日 14:52)
中国青年报消息: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设民主政治。笔者作为一名公民,亲历了河南省某县人大换届选举的全过程。
今年1月21日上午8时,该县金融系统选区设有主会场和一个分会场,笔者所在的分会场有来自该县农行、工行、建行、财险公司的员工共计200多人按时来到会场,参加县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选前的若干天,金融系统各单位都公布了本单位的候选人名单和本选区候选人名单。会议进行中,组织者还认真地打开投票箱,以向选民证实票箱里面是空的。会议的组织工作没有问题,选举过程也是顺利的、成功的。对于谁当选县人大代表,由于分会场没有公开唱票,尚未揭晓,4名候选人中无论谁最终当选,笔者没有异议。但很想对选举发表一孔之见。
一是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当选人基本上都是领导干部。选前公布的4名候选人依次是县信用联社主任、县人民银行行长、县建设银行的一位客户经理、县农业银行行长。人们普遍认为,县信用联社主任、县人民银行行长和县农业银行行长当选的可能性极大。这就是说,3名当选的县人大代表都是清一色的领导干部。我的本意不是说领导干部就不能当选县人大代表,而是想,让清一色的县直正科级单位居第一把手位置的正职领导干部当选人大代表,似乎会给人们一个印象,就是只有在台上当官的才有资格当人大代表。比如说,金融系统既然分配有3名代表名额,就不能既有领导干部,也有一般职工或其他级别的干部吗?而且,4名候选人中有3名是领导干部,另1名虽是中层干部,却不是党员。这样的阵势叫人一看,都知道那位中层干部是这场差额选举中的“垫背”的。
二是选举过程中有一些现象欠正常。选举的前一天,有的单位召开了中层干部会议,对选举进行了安排。会上,有主持人透露,4名候选人中,“上面”内定的县人大代表是3位行长(主任)。而4名候选人排列的顺序是按姓氏笔划,并不等于写在前面的3人就是优先当选的人大代表候选人。要求中层干部们回去后,告诉职工们投票时对此要明白,不要乱写。虽然没有明说要人们一定投谁的票,但事实上也等于给了人们一个明白无误的暗示,引导人们按照“内定”的人选投票,特别是要保证本单位的领导人当选。
三是选前的暗示起了作用。本来上面确定的当选名额是3名,但据笔者对周围选民投票情况的观察,有相当一部分人只投1个候选人,即本单位领导的那位候选人,而对其余的都投了反对票。是其他3名候选人都不符合当选条件吗?不是。有人说,排在候选人第一名的县信用联社主任,是个大单位,参加选举会议的人数多,要是咱也投人家票,可能不利于本单位的领导当选,因而从一心一意要使本单位的领导人当选出发,对其他候选人都投了反对票。有个职工在看到邻座的一位选民,在发给的候选人名单上,填写了对其中的3个候选人投了赞成票,就惊讶地说:“你咋投了3个人的票,那不是有利于人家当选吗?”
四是投票后有不严肃现象。投票结束后有关人员把选票收起来了后,发现有不少人只按规定对投赞称票的人姓名旁边画了圈,而对其他人选姓名的旁边则什么符号也没填。会议主持人认为这样不符合要求,一定要补充填写反对的符号即画“×”。这时要把原已收上来的选票重新再发给原投票人明显是有困难的,于是就由个别人接过一沓子选票由一人代笔,填写了反对符号。这样同一张选票上出现了两种笔迹或蓝、黑两种颜色。明显给人以一张选票不是同一个人填写的感觉,不知这样的选票送到主会场后会怎么看待。
看来,建设民主政治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公开、公正、公平的观念必须引入到选举制度中,此外,还应该有竞争。要想当选人大代表,要取得公众的信任,并不是十分容易的事。(辛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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