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农民的私有财产也要保护
央视国际 (2004年03月16日 15:45)
南方都市报消息:最近有报道说,今年中国又有大量农用耕地消失。这类的事情,近年来不绝于耳,乃至新闻已经不像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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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一则新闻是,我们正在修改宪法,保护私有财产。那么,农民的私有财产是什么?应不应该保护?
可惜,这两类新闻的关联,常常不被人注意。
农用耕地是如何消失的?当然是因为城市化,因为各地争先恐后地建开发区。同时,农民对自己的耕地,几乎不享有任何权利。随便哪个地方政府,说征就征。如果农民在土地上的私有财产权能够得到保护,农用耕地的消失就不会这么快。
所谓三农问题,说到底就是个农民的权利问题。我们必须搞清楚:农民的私有财产是什么?他们对这样的私有财产,享有什么权利?我们认为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就是农民的私有财产。
农民的土地私有财产权问题,几乎成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致命伤。对比一下晚清的洋务运动和日本的明治维新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当时两国经济水平相当,改革几乎同时开始。但日本仅用三四十年,就连败中国、俄国,让世界看傻了眼。中国接触西方更早,搞现代化却一筹莫展。难道人家就靠几个政治家的雄才大略就摇身一变而成为世界列强?当然不是。江户的日本,农村高度自治。作为统治阶层的武士,不经特别容许不得下乡。政府只是以村为单位收税,其他的事情全交给农民自己管。结果,一个小村庄,行政非常复杂,文书成堆。农民把地方社会维持得井井有条。明治政府一说维新,社会就能够高度有效地组织起来。
到20世纪初,日本开始对中国农村进行全面调查。令调查员们最为吃惊的是:中国的农村竟是毫无组织。县以下的地方基层社会,几乎找不到行政文件。因为根本无所谓行政可言。怪不得当时孙中山说中国是一盘散沙。你不界定出农民的权利,他们如何自己管理自己、组织一个有序的基层社会?
也许有人会说,农民没有权力,我们想圈地就圈地,不用扯皮,发展速度会更快。差矣!这种急功近利的作法,短期内可能获得蝇头小利,从长远看则毁了中国的基层社会,使农村陷于无组织状态,妨碍中国的发展。同时,想征地就征,也使得开发者对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土地不够珍惜,势必造成大量浪费。
保证他们对自己私有财产的权利,不仅能够保证基本的农用耕地,甚至可以让这些土地更好地为城市化服务。在现代日本的农村,农民常常主动出卖一些自己的土地给国家修建高速公路和铁路,保证自己的产品能够迅速流向大城市。日本急剧城市化的结果,使一些城市居民厌倦城市生活,有回农村寻根的愿望。于是,郊区的农民拿出自己的土地,修建周末农场,供城里人周末度假时享受一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农家之乐。既保证了农用耕地,又为城市提供了必要的设施。甚至有农民经营起郊外足球训练营,让在足球热中在城里找不到绿地的日本青少年,有个踢球的去处。这些基层农民的创意,是否比城市里的政经要人们掘了农田建高尔夫球场的发展规划要英明得多呢?
解决三农问题,首先就是要“还政于民”,把农民应有的权利交还给他们,让他们自己决定如何使用这种权利。(薛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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