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竟7次抢劫 600元钱物换来3年半牢狱灾
央视国际 (2004年04月10日 17:05)
新华网消息:一名年仅15岁的男孩,伙同他人先后7次抢劫中学生约600余元的钱物。成都市高新区法院近日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凤紝鍙兘鏄綉缁滃師鍥犳垨鏃犳椤甸潰锛岃绋嶅悗灏濊瘯銆�
这名男孩姓陆,第一次抢劫发生在2003年初的一天下午,陆某伙同刘、袁二人,在成都市石羊场“正阳”超市附近的一家电子游戏厅,采取殴打方式,强行抢走中学生邵某20元钱。此后,陆某一发不可收拾,先后在旱冰场、“新客”网吧及校园僻静处,采用殴打、搜身等暴力手段,强行抢走10余名中学生的自行车、现金等钱物。2003年11月4日,当陆某再次抢劫放学回家的中学生时,被公安机关截获。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性质恶劣,陆某本应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考虑到他犯罪时尚不满16周岁,认罪态度较好,且抢劫金额小,没有造成其他后果,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编: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