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原创] 争鸣:“人性化”执法之是非
央视国际 (2004年12月25日 14:42)
观点一:警惕为暴力执法招魂
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凤紝鍙兘鏄綉缁滃師鍥犳垨鏃犳椤甸潰锛岃绋嶅悗灏濊瘯銆�
一组数据显示,仅今年3月份以来,8个月内南京市就发生了近150起袭警事件,300多名民警遭到殴打。据了解,发生这些袭警案与南京市公安局实施的“人性化”执法有关系,不少违法分子将其理解为“软弱”执法。(见《北京娱乐信报》12月24日)
从袭警案的增多,作出袭警案与南京市公安局实施的“人性化”执法有关系的价值判断,意味着什么?笔者不否认袭警案的增多与人性化执法的微妙关系,但是认为“强调人性化有负面影响”却让人大跌眼镜。这个结论的推出与某些人士向往那种“暴力执法”的观念有密切关系。
其实,不独南京,其他地区近年来,暴力抗拒执法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并且暴力程度不断加剧,这,难道都与人性化执法有关系吗?其实,从原因来看,不但有市民的因素,也有执法人员自身的因素,还有社会各方面形成的综合因素。事实上,我国处于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调整引起的社会震动,是影响社会治安的最常见、最主要因素。我们知道,从一种运行模式向另一种运行模式变迁的社会转型期,必定有一个碰撞、磨合的过程。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都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社会整合机制和控制机制却落后于这一变化,原有的以政治为基础的社会控制机制和整合机制尚未向以社会经济为基础的社会控制机制和整合机制转化,这就造成了存在的问题不可能短期内消灭。并且,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法治程度不高,一些法律法规没有得到社会关系、文化价值基础的有力支撑,法律力量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各种矛盾和冲突没有得到有效缓解,造成了不良的执法环境。再加上不少公民的法制意识淡漠,还没有形成维护法律秩序的自觉性,没有将法律内化为内心的信念,不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当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形成了群体性意识,也造成了执法的困难。
笔者以为,这些原因,才是造成袭警案的本质原因,而不是所谓的人性化执法。要知道,公众对执法机关的过高期望和相对较低的执法水平更是造成袭警案增多的不可忽视的原因。不少执法者特权思想严重,对自己的有利的按法律办,不利的就另行其事,主观上消极对待,能推就推,以省事为妙,这些都是看待袭警案增多的关键因素。
袭警案增多与人性化执法没有关系,之所以拿出人性化执法来说事,是一些人在为暴力执法招魂,是从根本上没有摆脱“暴力执法”困境的一种折射,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必须警惕这种思想的蔓延。严格执法,突出执法的严厉性和依据性,才能保证执法的安全性。也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和威严性,起到广泛的震慑罪犯的积极效应和教育、惩戒的社会效果。((作者:朱四倍)
观点二:警察,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
据《北京娱乐信报》,《新华日报》12月24日报道,一组数据显示,仅今年3月份以来,8个月内南京市就发生了近150起袭警事件,300多名民警遭到殴打。据了解,发生这些袭警案与南京市公安局实施的“人性化”执法也有关系,不少违法分子将其理解为“软弱”执法。
笔者真是佩服这些警察们的忍耐性和“柔情”了。这是在采取“以静制动”的“战术”,还是他们心地“善良”,具有“柔情”,不愿意过于粗暴?但无论如何,这种“人性化”都变了味。
也许,他们用“柔情”来为自己辩解,或者我们这样去“理解”他们是最“圆满”的解释了。
表面看,这是“人性化”。实质上,却是一种不作为和失职,甚至渎职。而且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和恶劣影响,试想,一个警察连自己的安全都不能保障,还能让人相信他可以保障别人的安全吗?对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纵容或者不在意,会使更多的违法者以违法为乐,以违法为“荣”,甚至以打警察为“成就”。这是对法律法规的亵渎,是对警察职业的玷污。
由于警察的“宽容”,“纵容”,不采取严厉惩处,而只是施以“柔情”,而造成违法者主观故意,进行“骚扰”,“调戏”,“殴打”,“暴打”警察的事件屡有发生。可能有人要说,殴打警察的毕竟是少数,但是看不起警察,出言不逊,肆意挑衅,甚至轻视法律却是非常普遍的后果,案例俯拾皆是。
比如,据《北京青年报》6月22日报道,一名四川籍女子来京六天,因找不到工作,为泄愤在四天内狂打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900余次,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办公秩序。
这还是直接与警察“亲密接触”的案件。如果扩展开来,不直接骚扰警察,但警察该管而不管或者该快管而慢管,而造成的案件就更多了。据《新京报》6月30日报道,一男子半年拨“120”1413次狂说粗话。
再扩展开来,各地频有发生一些人因为经济纠纷或者感情挫折,而上演“自杀秀”,“跳楼秀”(笔者是指那些本不想死,只是以死作为一种手段的人)。抛去他们是否真的有委屈,冤屈不谈,他们这种做法却是主观故意。虽然有和他们矛盾者逼迫的因素,但是也不能排除,他们认为他们要自杀,警察一定会救他们,一定不会严厉处罚他们甚至不处罚他们。其实这是在利用警察的“柔情”而欺骗警察,群众,社会,法律的“感情”,在客观上给社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和很大的危害。
笔者担心的是,以后这些轻视警察,蔑视警察,调戏警察,侮辱警察的人,感觉不过瘾,听说打警察也没关系,干脆就升级。到那时,恐怕“遍地黑社会”。这才是最可怕的。
法不容情。面对马家爵那样的又让人同情又让人痛恨的人,都要法大于情。同情是教育学,心理学去做的,严惩是法律该做的。更何况对于故意违法者,所谓的“宽容”只是一种“滥情”,更是一种“溺爱”。((作者:崔书君)
本栏目所载评论纯系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央视国际立场。
■ 进入网评天下论坛 发现更多精彩话题
责编:张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