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大爷,这次您告赢了,你跟他们说了吗?
王发周:都知道了。
主持人:最后土地局,要给他们家重新测量宅基地,是吗?
王发周:重新确权。
主持人:什么时候做这个事?
马敏超:现在法院判决以后,土地局现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要求确权。一个是要写申请,对方要答辩,土地局要搞调查,调查结束要进行调解。调解不了,土地局拿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处理决定,很多程序正在进行中。
陈源斌:我所在的农村三不让:老婆不能让,孩子不能让,宅基地不能让,房子不能让,所以王老伯刚才讲的房子问题,就是动了他的根本了。一开始也是不愿意打官司,总是想求一求,能够解决,跑一跑,一趟两趟,可能跑一两年,只要能够解决就行了。除非是走投无路,万不得已,才打这个官司。
老百姓为什么要打官司呢?实际上在中国现实环境下,无论从传统来讲,官和民始终处在一个不对等的情况下,通过打官司得到一个什么呢?打官司是创造一个平等对话的机会,因为在中国是首长负责制,“一把手”负责制。我们都当过官的,就是说原告、被告对话的时候,在法庭上对话的时候,作为下属来讲,他可能心理障碍很大。领导虽然没出庭,但是领导坐在后面,他一下子讲错了,实际上他不能做主,他当不了家。县长来了,如果我告的是县政府,县长一句话就是一句话;我告你交通局,交通局局长讲话,讲一句就是一句,他能代表,他可以对一些问题表态。
主持人:我觉得可以问一下现场的朋友,咱们都是在城市里工作的人。
陈源斌:城市也一样!
主持人:我们来做一个简单的表决,好不好?就是在可打可不打官司的情况下,您坚持要打官司的,举手示意我!
一位、两位、三位、四位。
大爷,城里人也这样,不敢打官司,只有四个人敢打。
马怀德:这里还涉及一个对司法的信心问题,如果我们相信法院能够排除一切干扰,抵制各种干预,能够公正地处理这个案件,我们可能会对它有信心,敢去打这种官司,如果觉得法院的院长级别比县长还低,也不一定敢打这种硬仗,所以一般人就丧失信心了。这就是我们现在的司法体制和行政体制,司法的行政化问题。
主持人:您要问什么问题吗?
观众乙:问庭长。刚才我听了一下,咱们合阳县的首长应诉制,按说是挺难的,而且是难到难于上青天。但是我想了一下,既然是这么难,你们出台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