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关系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全国人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特别是2003年以来,针对粮食播种面积大量减少、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现象严重等问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对政府工作报告就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提出的六条政策措施,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十分关注这些措施能否落到实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常委会把解决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作为2004年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以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为重点,从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和调查研究等方面,集中力量开展了监督工作。一是,4月底对这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组织由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的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农业政策调研和金融支农政策调研等三个组,分别由一位副委员长任组长,分赴15个省、自治区,检查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督促落实有关政策。二是,6月份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和调研情况的三个报告,强调要切实提高对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的认识,要求有关方面加强执法和工作力度,严格保护耕地,确保支农政策落到实处。三是,8月份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国务院和各地工作的同时,强调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多地少、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大国,确保粮食生产、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基础。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村生产力落后、农民收入增长因素不确定,始终是我国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重视“三农”的决心不能动摇,扶持“三农”的力度不能减弱,加强“三农”的工作不能松懈。四是,8月以后继续对“三农”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方面贯彻法律、落实政策。去年我们还对2003年提出的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跟踪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解决这个问题,防止发生新的拖欠。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中央采取的一系列加强农业的政策措施收到明显成效,滥占耕地现象得到初步遏制,农民种粮积极性显著提高,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不会改变,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不能动摇。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为了深入贯彻工会法,常委会组织了工会法的执法检查。通过检查使全社会进一步提高了对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认识,增强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观念,对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工会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权益,产生了积极影响。2004年全国工会会员人数比2003年增加1350多万人,增长11%;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数量比2003年增加10万多个,增长7.2%。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支持工会组织发挥作用。工会法执法检查还针对国有企业职工反映强烈的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资金问题,明确提出了“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历史拖欠”等四条要求。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逐步解决拖欠工资和社保资金问题。
义务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常委会在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中,针对农村义务教育总体水平偏低等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投入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解决贫困生的特殊困难,促进义务教育的普及、巩固和提高。在检查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同时,检查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报告。通过科技进步法的执法检查,对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科技意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加科技投入,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03年中央决算,进一步推动了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给予肯定,要求有关方面及时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并进行认真整改。去年12月,国务院已就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向常委会作了报告。
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是司法工作的基础。法院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80%在基层,基层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司法工作的大局。近年来有关司法案件的群众来信来访增加,代表们对此十分关注。去年内司委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基层法院与检察院建设情况的报告,强调应把提高基层法官和检察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作为工作重点,这是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同时要求切实解决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存在的实际困难,以确保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方面进行了反复协调。目前中编办已增加5万人编制,用于充实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审判和检察力量。国务院已决定增加法院和检察院办案经费,并决定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增加对边远、困难地区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办案经费。
重视法规备案审查,在法工委增设了专门机构,充实了力量,加强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备案审查工作。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信访中反映的普遍的、突出的问题,支持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基层组织及时调查核实,依法秉公处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三、代表工作有所改进
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一年来,常委会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实效,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将代表团和代表联名提出的641件议案分别交由法律委等7个专门委员会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逐件进行认真审议,在审议过程中注意充分听取提出议案代表的意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议案办理质量有所提高。代表议案中,有53件议案涉及的8件法律已由常委会审议通过;34件议案涉及的8件法律草案已提请常委会审议;357件议案涉及的51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年度计划;其他议案涉及的问题,有的送交国务院研究制定行政法规,目前尚不具备立法条件的议案,也向提出议案的代表作了解释。常委会审议并批准了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这些报告已经印发各位代表。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00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部门已经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逐件答复了代表。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将反映比较集中的高校学生助学贷款难、食品安全管理、网吧和网络管理、失地农民补偿、乡镇卫生院建设、艾滋病和血吸虫病防治、安全生产和治理超限运输、改善私营企业发展环境等8个方面的问题,确定为办理重点,落实承办单位,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解决这些问题。
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大会议题,常委会与地方人大一起组织代表分专题集中视察。完善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吸收代表参加有关议案的调研和执法检查,安排代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视察。举办少数民族和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香港、澳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分别到浙江、新疆视察,组织西藏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到广东视察,组织上海、江苏、山东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到青海、宁夏视察。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精神,我们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召开若干个座谈会,形成初步意见,并起草了有关具体规定和办法。
四、对外交往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共接待42个国家60个议会代表团来访,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率团出访了23个国家。各专门委员会、双边友好小组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往。
建立与外国议会的定期交流机制是去年人大对外交往的重要成果,也是人大对外交往工作的有益探索。在与美国众议院和法国、意大利议会建立了定期交流机制的基础上,中国全国人大与美参议院的定期交流机制正式启动,与俄罗斯、日本、德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将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启动。与欧盟成员国和东欧各国议会及欧洲议会联系不断深化。与周边国家议会交往继续发展。与非洲等广大发展中国家议会的合作明显加强。积极参加各国议会联盟、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多边活动,参与议会世贸大会议事规则的制定,正式成为拉美议会永久观察员。
在对外交往过程中,始终贯穿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这条主线,全面阐述我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针对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做过细的工作,力求增强政治互信和促进经贸合作,推动国家关系的全面发展。强调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维护和发展双边关系的政治基础。强调议会关系是国家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加强议会交往的务实建议。全面介绍我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情况。通过人大的对外交往活动,增进了国家之间的政治互信,推动了双边经贸合作,加深了人民之间的友谊,为国家关系的发展充实了新的内容,增添了新的活力。
五、自身建设继续加强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担负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是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对常委会依法履职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学习宪法、法律和其他相关知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确保常委会工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无论是制定和修改法律,决定重大事项,行使人事任免权,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讨论,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常委会组成人员注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工作的准则,倾听人民呼声,代表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以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集中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各专门委员会在研究、拟订和审议有关议案,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和监督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有关机关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和专题工作报告,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有关议案的审查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作必要的准备。各专门委员会在工作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提高了整体工作质量。
全国人大机关加强了制度建设。按照理顺关系、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树立机关服务意识,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完善机关办会、办事、办文等各项工作制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一年来,常委会还批准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协议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16件,批准了国务院关于1998年特别国债付息问题的报告,决定和批准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过去的一年,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从本地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并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各位代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各项工作所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与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立法工作的进度与立法计划的要求尚有差距,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机制和组织方式还应完善,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代表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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