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副书记谈党内监督条例的4个突出特点
央视国际 (2004年02月17日 21:42)
CCTV.com消息(今天):《党内监督条例》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纪委副书记、《党内监督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夏赞忠今天在接受本台的专访时,介绍了《党内监督条例》的四个突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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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夏赞忠:这个党的《监督条例》在指导思想上有这么几点是比较突出的。一个就是监督的重点对象,就是指党政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第二点的话,就是监督的内容不是面面俱到,而是集中突出了七个方面的内容;第三点就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监督,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这个的话,要作为整个条例的一条红线,一条主线,两者不能偏废。还有一点就是党的监督的方式,是通过什么进行监督。主要就是通过规范制度来进行党的监督。
根据中央的要求,我们应该对这两个条例要认真学习、广泛地宣传、严格执行。
《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关系
夏赞忠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还介绍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关系。他说,两个《条例》各有侧重,《党内监督条例》注重事前监督和防范,《纪律处分条例》则立足于查处和惩治,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夏赞忠:“相同的地方就是说它们都是我们党内的重要法规。同时它们的目的都是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水平、领导水平,这个目的是一致的。但是它又有很大的区别,《党内监督条例》主要就是通过党内自下而上的监督和自上而下的监督,把这两者结合起来,再加上其他方面的监督,解决党员干部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的问题。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主要是详细规定了违纪犯错误行为的类别、违纪的性质和违纪以后处置的档次。它主要是解决你犯了错误以后,怎么处置的问题,以及处理的问题。讲区别的话,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
责编:赵玮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