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弘扬民族文化、普及民族器乐知识、推出民族器乐新人新作、促进民族音乐的繁荣和发展,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中央电视台将于2007年在北京举行2007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大赛组委会对大赛的比赛程序、评比规则和表现形式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出如下章程:
一、比赛种类:
比赛分器乐独奏、器乐组合两大类进行。在半决赛和决赛阶段,每场还将穿插进行民族民间器乐展演。
1、独奏类:分为拉弦乐器类、弹拨乐器类、吹管乐器类、打击乐器类等四大类。参赛选手为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人、华侨和外国选手。
2、组合类:分为传统组合类(由传统乐器构成的组合编制)和非传统组合类(组合编制中加入了除传统乐器以外的其它乐器种类)。组合类选手人数要求2人以上15人以下。参赛选手(同上)。
3、民族民间器乐展演:上述两类以外的所有我国民族民间器乐演奏均可报名,最后由组委会根据节目需要从中遴选出若干名(组)参加展演。
二、比赛组别:
参赛选手分别参加少年组、中青年组和海外组(含海外华人、华侨及外国选手)比赛。
1、独奏类:
少年组:凡1991年后出生的选手参加少年组比赛。
中青年组:凡1962年至1990年之间出生的选手参加中青年组比赛。
海外组:年龄不限。
2、组合类:年龄不限。
3、民族民间器乐展演:年龄不限。
三、比赛办法及时间:
1、初评:
初评采用由初评组审听、审看参赛选手音像资料的方式进行。
组委会于2007年9月1 日后向入选复评的选手发出通知(未进入复评者不另行通知)。初评结果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
2、复评:
进入复评选手需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一首必选曲目和一首自选曲目的CD光盘及DVD影音光盘各一套。
复评采用由复评组审听、审看复评选手音像资料的方式进行。
通过复评,独奏类和组合类共产生140人(组)进入半决赛。其中:
独奏类120人(拉弦、弹拨、吹管、打击四类各30人,每类中少年组、中青年组和海外组各10人);组合类20组(传统组合类和非传统组合类各10组)。
组委会于2007年9月1 0日后向入选半决赛的选手发出通知(未进入半决赛者不另行通知)。复评结果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
3、半决赛:
半决赛于2007年9月20日在北京进行。共12场。
比赛项目分为现场演奏(含技巧展示)和才艺考核两个部分。
现场演奏:参赛选手须演奏自选曲目一首和1分钟的技巧展示,曲目长度规定在5分钟以内,超时根据超时长短扣0.1至0.3分;技巧展示1分钟以内。演奏新创作曲目加0.3分。
才艺考核:选手现场自选题目,包括规定情境即兴演奏、记忆模拟、即兴创作、其它艺术形式展示,如书法、舞蹈、演唱等(也可演奏其它种类的乐器。限时2分钟)。
在12场半决赛中,每场安排一个民族民间器乐节目参加展演。
通过半决赛,独奏类和组合类共产生42人(组)进入决赛。
4、决赛:
决赛于2007年10月8日在北京进行。共5场。
比赛项目及要求同半决赛。
在5场决赛中,每场安排一个民族民间器乐节目参加展演。
比赛结束后举办颁奖晚会。
四、参赛曲目:
1、独奏类选手:
初 评:自选曲目1首(不限时长、不限内容);
复 评:自选曲目1首,必选曲目1首(不限时长、自选曲目不限内容但不得与初评曲目重复);
半决赛:自选曲目1首(限时5分钟以内);
决 赛:自选曲目1首(限时5分钟以内,不得与半决赛曲目重复);
说明:自选曲目最多可自带2名伴奏,组委会在比赛现场提供钢琴,伴奏人员其他伴奏乐器由参赛选手自行解决。可使用伴奏带。
2、组合类选手:
初 评:自选曲目2首(不限时长、不限内容);
复 评:自选曲目2首(不限时长、曲目不限内容但不得与初评曲目重复);
半决赛:自选曲目1首(限时5分钟以内);
决 赛:自选曲目1首(限时5分钟以内,不得与半决赛曲目重复。可使用伴奏带);
3、民族民间器乐展演:
本类别不设规定曲目,但参加选手所选曲目应具有民族和地域风格,限时5分钟以内。
五、奖项设置:
1、独奏类:各组均设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
2、组合类:各组均设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
3、民族民间器乐展演:设最佳展演奖若干。
4、另外,在独奏类、组合类参赛者中各产生一名观众最喜爱节目奖。
5、凡是进入半决赛的各组选手均获优秀奖。
六、报名事项:
参赛选手或团体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本人护照复印件,个人和团体简介、学历证明、单位证明。
2、参赛个人或团体证件照片及演奏剧照各2张。
3、初赛自选曲目1-2首的CD光盘及DVD影音资料光盘各一套初赛曲目时长不限。
4、报名期限以及方式:
凡报名者自2007年7月16日起至2007年8月30日止,以挂号邮递、本人亲自到组委会报名及登陆央视国际网站报名(下载报名表)的方式均可,报名截止日期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5、报名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49号中央电视台影视之家301室
中央电视台 “2007CCTV民族器乐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100039 网址: ent.cctv.com
报名邮箱:2007mzqy@sina.com
电话010-88241301,传真 010-88241618
联系人:王淑娟、刘萌
七、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规定,不得有弄虚作假和其他不正当行为,如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可向大赛组委会和有关部门举报,一经核实将取消违反者的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
2、参加半决赛、决赛选手的来京交通和在京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其它费用一律自理。
3、本次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的录音、录像及以本次比赛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
电视播出权和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及中央电视台组织安排的各项演出活动。
4、有关比赛的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5、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大赛组委会。
2007CCTV民族器乐电视大赛组委会
2007年7月15日
责编:王超